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机制的意见》(鄂政发〔2012〕30号)和《省教育厅、省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录用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2015〕5号)文件精神,为了使面试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新录用教师招聘面试工作顺利进行,经县政府同意,成立通山县义务教育学校新录用教师招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红梅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舒克伟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乐有才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
胡金斌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金汉南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朝庆 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徐凌力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科科长
梅咏平 县人社局工会主任
阮荣安 县财政局副局长
朱国华 县政府督导室主任、教育局副局长
陈世富 县教育局副局长
方彩琴 县教育局副局长
朱仲平 县教育局招生办公室主任
朱四龙 县编办综合编制科科长
邵 云 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股长
陈贤政 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二、面试原则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招聘面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面试纪律,确保招聘质量。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县人社局全面指导,全程接受县纪委监督。
三、面试程序
1、面试时间:2015年7月4日上午7:30(星期六)。
2、面试地点:通山县第一中学。面试考点设保卫室、考点办公室、待考室、备课室、面试室和医务室。
3、面试分组
按学科分为五个面试评分组
(1)语文组62人(小学语文54人,中学语文8人)
(2)数学组58人(小学数学40人,中学数学18人)
(3)理综组12人(物理4人,化学4人,信息技术4人)
(4)英语组34人(小学英语28人,中学英语6人)
(5)体音美组14人(小学体育4人,小学音乐6人,小学美术4人)
4、面试考官确定
面试工作所有考官和工作人员聘请由面试领导小组负责,考官由领导小组从县外聘请,工作人员分工于面试前天晚上抽签决定。每个面试组考官7名(含主考官1名),工作人员3名(面试室主持人1名,计分员2名)。聘请的考官应熟悉中小学教育制度和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政治素养,原则性强,作风正派;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和判断能力;从事相关专业教学或研究工作五年以上,具有中、高级职称。
5、面试形式和内容
面试采取说课、答辩的方式进行。由县人社局、教育局负责说课课题及答辩题的命题工作。说课内容的范围:小学学段为现行义务教育五年级各学科教材(上册)或用书;初中为现行义务教育八年级各学科教材(上册)。以上所指教材为我县现行教材版本: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美术为人教版;小学体育为科学出版社小学体育教学用书;小学音乐为湖南文艺版;小学信息技术为华中科技大版;初中语文、数学、化学为人教版;初中英语为仁爱版;初中物理为北师大版。说课内容由考生在指定范围内抽签确定。答辩由评委组长提问,考生现场回答,答辩题目于面试前5天在通山教育信息网上公示。
考生面试时间限时9分钟,其中说课时间7分钟,提问答辩时间2分钟。重点考查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素质、逻辑思维、表达能力和普通话水平。
6、面试评分标准
面试说课和答辩分别根据统一制订的评分细则予以评分。
7、面试操作流程
(1)所有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交工作人员检验后进入待考室,面试开始前不得离开待考室,面试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
(2)考生按抽签顺序提前10分钟抽签确定说课内容,并进入备课室开始备课。
(3)备课时间为30分钟,考生备课后按顺序进入面试室开始面试。
(4)考生进入面试室后,首先向考官介绍自己的面试顺序号和课题,但不得透露或暗示自己的姓名,然后说课。
(5)现场评分、计分。面试满分为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为面试得分。考生当场签字确认得分后退场。评分表须经主考官、主持人和计分员签字封存后交由教育局妥善保管。
(6)考生面试完毕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再返回备课室和待考室。
四、面试纪律
(一)面试对象
1、所有面试对象必须服从面试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面试。
2、面试考场实行封闭管理,面试对象进入考场前要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并交相关人员统一管理,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顺序由抽签确定,不得更改。面试对象中途不得离开考场,擅自离开考场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对象在待考过程中,不得嬉戏、打闹和高声喧哗。
(二)考官、工作人员
1、考官及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根据评分细则准确评分,确保面试结果的公平、公正、公开。
2、考官与工作人员要按时到岗,坚守工作岗位,禁止考官、考场工作人员与考场外人员见面交流。
3、不得将手机或其他通讯工具带入面试考室,不得以任何方式同外界联系。考官、工作人员进入考室后将手机关闭,交考务办公室保管,待面试结束后取回。
4、对面试过程中违纪人员,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通山县教育局 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