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①教育理论全部为选择题(分单选和多选),总分为120分;②专业课总分180分。总计300分。笔试设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08分(含108分),即笔试总成绩低于108分的不能参加面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该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考职位最后一个面试人选(参加面试考生中笔试成绩最低者)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均参加面试,面试以说课为主要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考生所报学科必需的基本技能,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先进行面试(笔试之后不再进行面试),面试由市人社局、市编办、市教育局纪检监察、人事和招生学校等部门共同组织面试,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的人选。相关要求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录取:依照各专业岗位招聘的数量,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笔试成绩为108分及以上;面试成绩为60分及以上),按总成绩(笔试+面试)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直至额满。如总分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低择优选定,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以专业课成绩的高低择优选定(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专业课成绩的高低择优选定);如按成绩录取的人选因其他原因放弃而出现岗位空缺时,则在同一学段、同一学科未被录取的考生中,按符合要求的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择优填补空余岗位。
五、考生体检
上述(即经过“四、考试、面试及录取”程序)录取的考生要全部参加体检。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在同一学段、同一学科未被录取的考生中,按符合要求的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择优填补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专业岗位空缺。如总分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低择优选定,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以专业课成绩的高低择优选定(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考生直接以专业课成绩的高低择优选定)。
体检工作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时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相关要求进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六、公示聘用
经上述体检(即经过“五、考生体检”程序)最后选定的考生,即为初聘人选,并在盘锦市教育信息网站公示5天,确认无问题后办理正式聘任手续。新聘用教师全部实行聘任合同制(正式教师编制)。
七、监督监察
市教育局纪检等部门全程介入,并邀请市人社局、市编办监督监察此次招聘工作。
盘锦市教育局
2015年7月28日
附件:盘锦市直学校教师需求汇总表(附件1、2、3)
考生须知
一、考生报名时须持材料:
1、报到证(如已办理了人事代理,可持人事代理合同)。
2、学历证。
3、学位证。
4、教师资格证、职业医生资格证书或相关资格证书(报名条件中未要求具备该证书的专业除外)。
5、身份证。
6、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上述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
7、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岗位填写到高中或初中、小学××学科,(报考盘锦市北方工业学校、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盘锦市中小学综合素质教育中心和盘锦市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所的考生,填写学校、单位的名称,再填写招聘专业和招聘岗位)见附件1-3,所有岗位不可兼报。
请按上述顺序把各种证件依次排列好!!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师范类研究生应提供本科阶段师范类证明(成绩单或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2、教育理论考试题型全部为选择题(单选和多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