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验中学辽滨分校(盘锦市辽滨实验学校)2015年教师招聘公告
1.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胜任正常的教学工作,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3)学习成绩优秀、专业知识扎实、专业技能良好,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专业对口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5)2015年毕业的国家重点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优秀毕业生(本科阶段为一本院校);2015年毕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的优秀毕业生。(东北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师范大学)
如应聘者为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本科的物理、心理学专业的毕业生除满足以上招聘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获得国家奖学金或获得校级一等奖学金1次以上。
b.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以及相关校级奖励1次以上。
c.专业成绩三年总排名在同类专业前30%。
2.报名须知
a.2015年毕业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证件和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及招聘教师报名表各一份。
b.以上证件材料初审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
c.报名者对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报名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下一个环节。
4.组织面试
面试采用说课和答辩的方式,按学科分文科、理科两组进行,每组由七名专家组成,应聘者分文理科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招聘方指定说课内容,面试前给应聘者们20分钟的准备时间。面试内容包括说课50分(说教材10分 说学情8分 说教法学法12分说教学过程20分)、面试20分(仪表3分教态4分 语言8分 板书5分)和答辩30分。专家小组结合应聘教师的试讲内容、试讲情况及专业知识及专业技能等提出答辩题目。每位应聘者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打分实行百分制,去掉最高和最低分,然后汇总成绩,除以有效分专家人数,得出应聘者成绩。
5.录用方式
依据面试成绩,按分数由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并报市编委办、市人社局备案。如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履约上岗,以上相关部门为其办理正式录用的相关手续。
6.违约处罚
被聘用者必须与用人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三年内不准解聘、不准调动。否则按每年1万元计算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如发生上级政策性改变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7.录用及待遇
本科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执行见习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纳入正式教师管理;研究生按现行政策(必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可直接转正定职。其待遇按照《2012年辽宁省盘锦市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执行。
8.招聘时间
2014年12月16日
邮箱:lbfxbgs@163.com
联系电话:0427-3406789(校长室)
0427-3406011(办公室)
18742386767(张主任)
附件:2014年盘锦市辽东湾实验高中秋季招聘新教师岗位需求一览表
2014年盘锦市辽东湾实验高中秋季招聘新教师岗位需求一览表
序号 |
招聘专业 |
招聘人数 |
1 |
语文 |
3 |
2 |
数学 |
3 |
3 |
英语 |
2 |
4 |
物理 |
2 |
5 |
化学 |
1 |
6 |
政治 |
2 |
7 |
地理 |
2 |
总计:15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