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对象:按《2012年象山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要求经初审符合中小学音乐、中小学美术、中小学体育职位报考条件的应聘者。
2.技能测试地点:象山职业高级中学(教育园区南区)。
3. 技能测试时间: 2012年3月24日上午7:30开始。
4. 技能测试形式:中小学音乐职位的专业技能测试项目为即兴弹唱(内容现场指定,范围是初中教材内容)占70%、才艺展示(自选钢琴演奏之外的器乐、声乐或舞蹈)占30%;中小学体育职位专业技能测试项目为田径、球类、体操三大类(分十小项,每一小项分值为总分的10%,内容现场指定);中小学美术职位的专业技能测试项目为素描(内容现场指定)占70%、色彩(内容现场指定)占30%。
技能测试满分都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计划数的3倍(不足3倍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教学能力测试对象。技能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教学能力测试。(招聘该职位应聘人员技能测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上的,以60分为合格成绩;60分以下的,以平均分为合格成绩。)
5.请各应聘者随带必要的用具:如乐器、伴奏带、舞蹈服,运动服、运动鞋,素描工具、色彩用具等。
二、笔试
6. 笔试对象:除中小学音乐、中小学美术、中小学体育之外,按公告要求经初审符合义务段教育职位和学前教育职位报考条件的应聘者。
7.笔试地点:象山职业高级中学(教育园区南区)。
8. 笔试时间: 2012年3月31日上午8:30——11:00。
9. 笔试范围:分教育基础知识部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占20%;学科专业知识部分(报考对应层次学科教学内容、高等师范教育对应学科内容、教材教法等)占80%。
笔试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不足3倍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教学能力测试对象;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教学能力测试。(招聘该职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上的,以60分为合格成绩,60分以下的,以平均分为合格成绩。)
三、其他
10.请各应聘者在3月15日之后,到教育局305室领取准考证和《应聘者须知》。因路远不便的,可以提前一天领取。领取前请到财务室交付40元/人的考试费,凭发票领取准考证。
11. 请各应聘者,随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技能测试及笔试。
12.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13.应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65768781 65732890
附: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名单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