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2015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以及《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的要求,我市本次组织市属57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要求为18-35周岁(即1979年8月4日至1997年8月4日期间出生),个别岗位确有需要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69年8月4日以后出生,详见招聘岗位信息);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技术职称及职业(执业)资格、技能条件,同时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年龄要求,详见《汕头市2015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 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 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 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报名办法
(一)查询岗位。
详见《汕头市2015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8月2日至4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厅市人社局窗口。(公交线路:12、15、19、20、24、25、28、31、39、46、51、103号线会展中心站)
(四)报名程序。
1、提供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汕头市2015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附件2),清楚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下载并填写《汕头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后双面打印,按要求粘贴本人近期免冠大1寸正面同底彩色相片3张,并亲笔签名。
2、受理报名:在市人社局指导、监督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应聘人员的报名工作。
3、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应于2015年8月10日至14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2015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4、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2年8月4日至2015年8月4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试题类别分为卫生、教育和综合三类。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本次笔试共分三类:
(1)卫生类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卫生类);
(2)教育类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3)综合类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
每个科目分别测试从事本类别岗位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
2、笔试时间为2015年8月16日上午9:30-11:00,每科目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其它:
各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hantou.gov.cn/)、汕头人才网(http://www.strc.com.cn)公布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