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街办幼儿园公开招聘简章
因桥林街道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街办幼儿园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园长1名,幼儿教师4名、保育员2名、保健老师1名。工作地点在乌江幼儿园、陡岗幼儿园或办园点。
二、应聘资格条件
1、园长任职条件:年龄40周岁以下(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幼儿园园长上岗证书等,具有良好的师德品行,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具有园长(副园长)工作经历3年以上。
2、幼儿教师任职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具有良好的师德品行,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3.保育员任职条件:年龄40周岁以下(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持有保育员上岗证,吃苦耐劳,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具有3年以上幼儿保育员工作经验。
4.幼儿保健教师任职条件:年龄40周岁以下(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医学、卫校或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爱岗敬业,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持有保健教师上岗证者应聘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0日-7月24日(上午8:00—11:00)
2.报名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成人教育中心校(桥林老电影院旁文化教育中心3楼)
3.联系电话:025-58271046,手机:18912928726。
4.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保育员上岗证、保健教师上岗证)等有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个人简历及报名表(现场领取并填写);其他能证明本人相关能力的材料。
四、招聘及录用程序
1.资格审查: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2.面试:幼儿教师综合考查说、写、画、弹、跳、唱方面的专业技能;保育员、保健教师重点考查幼儿保育、保健方面的应知应会知识。面试结果复核汇总后进行公示。
3.体检: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4.政审:通过公安警务平台,查询应聘者是否有不良记录。
5.录用:经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后,按照岗位设置和工作需要,决定录用名单。同等条件下,原桥林地区人员优先录用。若被录用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
6.面试及体检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五、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结束经考核合格后,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报酬采取基本工资加考核工资,园长设岗位津贴加综合考核,并按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参加企业职工保险,缴费标准按规定比例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六、其他说明
本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桥林街道办事处成人教育中心校。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桥林街道办事处
201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