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惠东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等精神,惠东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4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惠东县在职在编中小学教师和机关事业单位的辞职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对象及人数
2015年惠东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10名教师,具体招聘岗位和对象详见《2015年惠东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四、薪酬待遇
惠东县技工学校是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公益一类副科级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规定。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5年8月4日—6日。
上午8:30—11: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惠东县平山第一小学(惠东县平山街道新埔街26号)。
联系电话:0752-8833275、8812198。
(三)报名要求:
1、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
2、报考者需携带身份证和学历证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连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3张。
3、国有单位正式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考者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须按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应符合专业代码)。
5、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2年8月6日至2015年8月6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时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报名时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6、经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核发《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和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60分,笔试未达到60分的不进入面试,面试未达到60分的不进入体检,不予聘用。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有效《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进行笔试,未按时报到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笔试主要考教育通用知识,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职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若按1:3比例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分数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若按1:3比例进入面试人数不足时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4、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5、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交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查分,每位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收到查分申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查分考生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分数的,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网上公布的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考生。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3位数。
(三)其他事项。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布。面试人员凭《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若职位录取出现总分数相同的,以笔试分数高低决定录取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体检
拟聘人选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执行。根据各招考职位学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招考职位学科计划数1:1的比例组织拟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从职位学科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考察
由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调有关部门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应聘资格条件、计划生育情况、原用人单位是否同意调出(或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九、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人选,将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管理权限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为受聘用人员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附件:《惠东县技工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