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淇滨区实验幼儿园园长、业务副园长简章
鹤壁市淇滨区实验幼儿园位于嵩山路与漓江路交叉口东北角,是我区一所新建公办幼儿园,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设计规模为12个教学班,拟定于2015年9月中旬开园。
为加强幼儿园管理,提升办园质量,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园长1名、业务副园长1名。
一、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2、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具备从事幼儿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或进修学历须为幼儿(学前)教育专业。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并取得幼儿园园长任职培训合格证书。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后出生)。
5、有6年以上从事幼教工作经历,熟悉学前教育教学管理,有较强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并具有较强的教科研指导能力。报考园长职位需担任大中型幼儿园园长(或副园长)职务2年及以上,且目前仍在此岗位工作。副园长职位需担任大中型幼儿园副园长职务2年及以上,且目前仍在此岗位工作。
(注:大中型幼儿园指设有6个教学班、180名幼儿及以上规模的城市幼儿园。)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7月28日至7月30日。
(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鹤壁市淇滨区文教体局人事股(淇滨区黄山路363号)。
2、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岗位和要求,由本人现场报名,并现场照相。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填写《淇滨区实验幼儿园园长、业务副园长报名登记表》1份。
(2)报名时需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现任职幼儿园办学许可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园长任职培训合格证、教师资格证、相关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资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报名与参加考试整个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证书、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步骤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专业知识、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及幼儿教育法律法规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
2、报考资格复审和面试
按照招聘人数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报考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人员。因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参加报考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人员需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园长任职培训合格证书等证件原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确认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单。缺少上述材料或材料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参加报考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领导能力素质与选拔岗位工作要求的适应程度。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三)考察。
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组成考察组深入被考察人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实行量化得分,总分为50分。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综合被考察人情况,确定拟体检人员。
(四)体检
综合考试成绩和考察得分,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人数不足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五)聘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到淇滨区实验幼儿园任职。不服从组织安排、不按时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工作中的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地点,面试确认时间、地点,体检安排和考察等一切招聘事项,均通过淇滨区政府网站(www.hbqbq.gov.cn)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及时登录查询。此次招聘岗位,不指定任何复习资料,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辅导班。
咨询电话:0392—3300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