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5年公开招考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公告
各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把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入口关”,切实提高师资质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建立健全按需设岗、公平竞争、择优聘任、能进能出的教师聘任制度,根据省、市有关文件和市编委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15年公开招考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爱岗敬业,有良好的专业基本功、奉献精神、创新意识和合作协调能力。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和基本素养,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和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
(三)身体、心理健康。
(四)具备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语文学科的须具备二甲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学科的须具备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职高专业课岗位除外。
(五)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乐清市户籍(以2015年7月1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乐清市籍贯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乐清市常住户籍的毕业生,或乐清市生源的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七)2007年及以前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并由教育局派遣到民办幼儿园在岗工作的人员年龄、学历不受此限制。
二、报考岗位要求
报考岗位须具有高学段教师资格或对应学段教师资格,选报的岗位根据专业对口或相关的原则(以教师资格证或毕业证书所载专业为准);物理、化学、生物、科学等专业可报考科学岗位,政治、历史、地理、社会等专业可报考社政和品德岗位;报考学前教育岗位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并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三、报考岗位和招聘名额
具体岗位、名额和要求报名前在乐清教育网上公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网上注册、报名及现场确认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0日0时—7月23日24时。报考人员通过乐清教育网链接注册并选择岗位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在此期间不作资格初审,考生可以更改报考岗位。
2.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7月23日8时—7月25日24时。市人社局和教育局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考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报考人员填报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的内容,由报考人员补充后再报名。在此期间网络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时间:2015年7月26日0时—7月26日24时,已报考人员上网查询本人资格初审情况。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现场确认和缴费时间地点:2015年7月28日—7月29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乐清市教师进修学校(乐成环城东路465号)。现场确认只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确认后交纳笔试考务费80元(每科40元)。通过现场确认的人员登录招聘系统,可进行网上查询。
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本人的《2015年乐清市公开招考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一份并签名。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出底册)、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就业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提供)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还未拿到相关证件的需要高等院校或当地教育局出具证明,或出具有认证资质的官方网页打印件。
(3)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空白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大专毕业生须出具高校的师范类学籍证明或其他师范类的证明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
现场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并予以公布。招考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2015年7月29日下午2:30—4:30在确认现场进行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逾期未到现场改报名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部分专业紧缺岗位将酌情降低开考比例至1:2。
(二)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完成现场确认的人员在2015年7月30日9时—7月31日24时登录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仅对列为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经笔试后,确定进入面试的对象须在指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其空缺由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名单及通知于笔试成绩公布后在乐清市教育网上通知,不另行给考生个人发放。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