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知识,满分为 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015 年 7月 25日上午 9∶ 00至 11∶ 00进行笔试,笔试安排在长垣县城区。具体考务工作由县人社局另行安排。
2. 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岗位(专业)招聘人数 1∶ 1.5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并再次进行资格审查。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者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直接电话通知),但从《面试须知》发放起出现空缺不再递补。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 100分,具体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3.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50%+面试成绩× 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同一岗位(专业)招聘人数 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同时参加体检。体检人员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同岗位(专业)招聘人数 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教师资格证由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验证;毕业证由县人社部门负责验证(学历的认证以河南省学历认证中心为准),费用自理。
因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经长垣县 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进行递补。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专业)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招聘程序进行。
(六)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7个工作日。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属实的,将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专业)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招聘程序进行递补。
聘用人员确定后,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要在长垣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为新聘人员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实行人事代理。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 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工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到聘用审批机关备案。被解聘人员,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五、组织领导及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政府的领导下进行,成立长垣县 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见附件 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本方案的要求全力配合,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
长垣人才信息网( www.cyrcw.com)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0373— 8673537。
近年来,发现社会上个别不法分子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之机搞诈骗活动,望广大考生提高警惕,不要相信社会上的虚假及欺诈信息,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六、纪律要求
(一)按照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 6号)中第 27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自始至终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县人社局纪检组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将严格追究责任。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后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考务部门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本工作方案由长垣县 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县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县人社局( 0373— 8889030)。
长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 年 6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