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1.笔试科目、分值与范围
笔试设《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法技能》和《专业知识》4个科目,总分为250分,其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法技能》笔试成绩满分各为50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按高中、初中、小学(幼教)三个层次命题《专业知识》、《教法技能》按高中、初中、小学、幼教四个层次命题。考试范围参照曲靖市教育局编写并在“曲靖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布的各科目考试大纲。
2.笔试时间和地点
考务工作由马龙县教育局组织实施。笔试的命题、试卷印制、阅卷等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委托具有独立组织考试资格的第三方入闱封闭完成。
(1)笔试时间:2015年7月17日
上午9:00—11:30考《专业知识》、《教法技能》;
下午15:00—17:00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2)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设在马龙县城区学校,具体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3)2015年7月28日,在规定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如考生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于7月29日向马龙县教育局人事股提出书面查分申请,待汇总后上报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进行查分
(二)笔试加分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5〕31号)文件规定执行,考生须于2015年7月21到马龙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由县教育、人社部门审核后,填报《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加分情况汇总表》,于2015年7月23日前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复核后办理加分手续,由马龙县教育局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加分人员加分分值及加分类型和所需材料详见《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请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逾期不再办理,责任自负。
(三)资格复审及要求
1.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以下同)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若因笔试成绩第一名并列超出招聘计划数的,则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则以教法技能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则教育学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则以教育心理学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2.资格复审主要是对照岗位条件信息,查验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报名时提供的信息是否一致。凡笔试科目有缺考的人员笔试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得进入资格复审、考核、体检等招聘程序。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考核、体检等招聘程序。资格复审时间为8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地点:马龙县教育局人事股。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未就过业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薄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报考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岗位的须同时提供学位证书;境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表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证书》、《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政策性加分证明,未就过业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免冠半寸照2张;已婚人员须提供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县级计生部门审核盖章〕。
有过就业经历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薄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报考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岗位的须同时提供学位证书;境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表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证书》、原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辞职证明书》或其他用人单位出具的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时间必须在7月1日以前)、未就业保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免冠半寸照2张;已婚人员须提供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县级计生部门审核盖章〕。
不按时参加或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若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则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则以教法技能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则以教育学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则以教育心里学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若无递补人员或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岗位则缩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资格复审结束后须将递补情况和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情况将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若有自动(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按规定在7月31日内向马龙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交《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否则按违反考录纪律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录用、招聘考试。
5.资格复审时,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不到考生所持毕业证书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学历性质的认定办法和程序详见《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四)考核、体检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马龙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在笔试工作结束后,根据资格复审和笔试成绩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及拟录(聘)用人员,并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马龙县教育局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对拟录(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工作(学习)实绩及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进行政审和全面考核,并写出书面考核材料。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马龙县教育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马龙县教育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由马龙县教育局和马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因自愿(自动)放弃考核、体检或考核、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时递补人员若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则以教法技能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则以教育学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则以教育心理学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递补人员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递补情况说明。
(五)公示和录(聘)用
1.经考核、体检合格后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规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公示期满无异议,由马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录(聘)用意见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录(聘)用手续。
2.拟录(聘)用人员于8月24日到马龙县教育局集中选岗。报考同一层次同一学科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愿选择对应学科的学校岗位(选岗时若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则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则以教法技能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则以教育学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则以教育心理学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不选或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造成的空岗不再递补。具体选岗事项详见马龙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告的《马龙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选岗方案》。选岗结束后,现场填报《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登记表》和《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
3.被录(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纳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4.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有不宜录(聘)用情形反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并缩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将岗位情况在规定网站公示,并向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情况说明。
七、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由马龙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曲靖市纪检监察部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受理群众相关的反映和举报,按规定的管理权限调查处理。同时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严格招聘考试的命题管理,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与招聘工作中泄题或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罚。
八、本方案由马龙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马龙县教育局人事股0874――8880894
监督电话:马龙县纪委第四纪工委0874――8886311
马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8880461
马龙县教育局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