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生资格审查依次替补对象公告
根据《宜都市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方案》,现就相关招聘职位资格审查依次替补对象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替补对象名单
招聘职位 |
替补人数 |
替补对象名单 |
备注 |
计算机 |
7 |
毛玲、朱玉蓉、黄巧玲、杨兵、周程、韩苗、涂俊 |
|
语文 |
1 |
黄曼妮 |
|
数学 |
6 |
赵萍、曹凌霜、张媛、李竹、陈琪、唐凤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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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 |
3 |
肖新宇、张磊、黄腾 |
并列1人 |
美术 |
2 |
江谷洋、张嫣欣 |
|
幼师 |
7 |
杨青、熊雯雯、曹星、吴维艳、黄璐、郑康娴、周婉 |
并列4人 |
二、资格审查材料呈报时间
2015年6月15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本公告所提供的咨询电话及联系人联系。
三、资格审查材料呈报地点
宜都市教育局(宜都市陆城长江大道19号)。
四、资格审查须提供材料
1、《宜都市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表样见附件1);
2、笔试准考证;
3、有效身份证;
4、毕业证书,其中,201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由院校相关部门签章的学业成绩登记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毕业时间证明材料(模式见附件2);
5、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报考计算机职位考生可暂不提供,2015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供由院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
6、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计算机职位考生可暂不提供);
7、与笔试准考证同底免冠小二寸彩色登记照片2张;
8、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超过30周岁的考生,须根据招聘公告要求提供符合放宽报考年龄的相关证件,如:硕士研究生以上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证书,或县级及以上优质课一、二等奖证书等。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考生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本人提供的证件真实有效”并签名,复印件按序整理成册。
五、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由宜都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成员单位组建工作专班,采用现场初审和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审定的方式进行。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弃权的,则按考生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审查结束后,将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参加面试考生名单,并通过宜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宜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宜都市教育局网公布。
咨询电话:0717-4823132(宜都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
联系人:肖老师,联系电话:13872612828.
附件1:宜都市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
附件2:证明模式
宜都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