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
拟聘用对象由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根据《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标准》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浙教办师〔2010〕30号)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负;体检时间详见永嘉教育网公告栏,不再另行通知。
(五)考察
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试入围对象的人事档案、户口所在地或毕业学校公安部门关于近几年违纪违法政审调查表,乡镇(街道)出具的计划生育状况证明书等有关材料必须于2015年8月30日前提交到县教育局政工科。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对象名单在永嘉教育网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见习期)为一年,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各环节入围名单在永嘉教育网公布后,出现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的,其空缺不再递补。
六、提前考试考核聘用规定
(一)对象
1.专业对口且获得硕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就读师范类的研究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省级优秀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符合条件的对象于2015年6月25日(周四)带相关材料(见附件7)到县教育局政工科报名。相关证书未到(未发)的毕业生可先凭毕业学校证明报名,但相关证书必须在2015年7月15日前提供,逾期视为不符合提前考试考核聘用条件。
(三)考试考核聘用办法
1.考试考核时间:2015年6月28日(周日),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考试考核通知书为准(有关对象于6月27日下午3
点前到教育局二楼会议室集中开会并领取考试考核通知书)。
2.考试考核形式:试讲(模拟上课)。
3.考试考核聘用:成绩满分100分,考试考核优秀者(85分及以上)由县教育局发给“双向选择”证明,研究生学历者根据报考学段学科在全县学校双向选择,本科学历者根据报考学科在岩头学区和碧莲学区小学段(幼儿段)学校双向选择,与学校达成就业意见后,7月3日前由本人将就业协议书上报县教育局审批,经体检、考察合格并公示后给予聘用。考试考核达不到优秀等级者或没能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可参加统一招聘考试。
七、其他事项
1.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2.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获取报考资格的,或在报名、笔试、面试、公示、聘用后等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4.考生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护照或有头像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地点参加笔试。有效身份证件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5.对已经选择聘用岗位但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按规定时间向聘用单位报到的考生,取消下年度教师招聘报考资格。
本公告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5年永嘉县招聘教师指标一览表
2.2015年永嘉县招聘职高专业教师岗位指标
3.2015年教师招聘试讲教材目录
4.2015年职高专业课教师招聘试讲教材目录
5.2015年永嘉县幼儿园教师招聘面试评分细则
6.2015年永嘉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7.从硕士研究生和省级优秀师范类毕业生中提前考试考核
聘用教师报名表
8.2015年永嘉县公开招聘教师委托书
永嘉县教育局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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