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教育类
应聘人员须提交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应聘职业学校教师岗位者,可不提交教师资格证。
2、卫生类
未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应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卫生类岗位人员还须提交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证。
3、技校类
未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应聘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岗位的,还须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按时领取就业报到证应聘的,可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还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同时,“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大学生村官要出具招聘合同,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要出具团省委认定的有关材料。
报考定向岗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交加盖牡丹区人武部退役专用章的《退伍证》。
面试人选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本招聘岗位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分为教育(含高级技工学校)、卫生二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教育类(含高级技校):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教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新课程基本理论、教学案例分析、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等。
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系统解剖学、诊断学、内科学、药理学及卫生法律法规、医学伦理道德的基本要求等。
笔试采取全市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试题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
笔试时间:2015年7月4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菏泽人事考试网和牡丹区政府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别划线,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定向招聘人员按定向招聘岗位、人数分别单独划线;定向招聘人数与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将招聘计划调整为本岗位非定向招聘岗位;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的不享受单独划线的招聘政策)。
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在菏泽人事考试网和牡丹区政府网上公布,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本人。
面试由区组织、人社部门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可采取面试(试讲)、专业技能测试加面试等多种形式进行,具体方式和内容由区组织、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需要确定。
1、取得面试资格人员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等证件,同时按有关规定缴纳面试费。
2、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如不能按时到达面试地点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3、面试结束后,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4、按照菏泽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区招聘主管机关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数)。在此基础上,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和总成绩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并公示。
如招聘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中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六、考察与体检
考察工作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复核其应聘资格和应回避情况。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察工作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写出考察报告,签署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查备案。考察合格人员予以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应聘教师岗位的考察合格体检标准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应聘其他岗位的考察合格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原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合格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确立人事关系,纳入编制管理。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牡丹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牡丹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期间的所有公告均在菏泽人事考试网(www.hzrsks.gov.cn)和牡丹区政府网(http://www.mudan.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务必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
2、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请直接咨询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监督电话:0530-3966052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0-3966087(区考试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0530-3966052
0530-5685872(区教育局)
0530-6208991(区卫计委)
0530-3966307(菏泽高级技工学校)
附件:1、2015年牡丹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人数明细表.xls
2、2015年牡丹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要求、人数明细表.xls
3、2015年菏泽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岗位要求、人数明细表.xls
4、牡丹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中共菏泽市牡丹区委组织部
菏泽市牡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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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5年牡丹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要求、人数明细表.rar
3、2015年菏泽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岗位要求、人数明细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