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5年7月4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教育和卫生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
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教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新课程基本理论、教学案例分析、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等。
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系统解剖学、诊断学、内科学、药理学及卫生法律法规、医学伦理道德的基本要求等。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县招聘办公室按程序面向社会统一公布。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单位和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参加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菏泽人事考试网(http://www.hzrsks.gov.cn/)和单县人社局网站(http://www.sxrsj.net/)上公布。
面试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可采取面试(试讲)、专业技能测试加面试等多种形式进行,具体方式和内容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需要确定。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招聘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中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应届毕业生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五、考察体检
1、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复核其应聘资格。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察工作结束后,出具考察报告。
2、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报考教师岗位的拟聘用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报考其他岗位的拟聘用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原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应聘人员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办公室面向社会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发放《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到聘用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需及时和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单县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
七、其他
1、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菏泽人事考试网(www.hzrsks.gov.cn)、单县人社局网站(http://www.sxrsj.net/)发布,请考生务必时刻关注相关信息,届时不再电话通知。
2、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3、政策咨询电话:
人社局15764026779;
教育局0530-4678314;
卫生局0530-4664828。
4、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5764026779;0530-5331454。
5、监督电话:15865108628,0530-4395980
二○一五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