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招聘教师面试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机制的意见》(鄂政发[2012]30号)和省教育厅、省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2014]2号)文件精神,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招聘教师由省组织笔试,县负责面试,择优录用。为确保面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面试原则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招聘教师面试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面试纪律,确保招聘质量。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指导,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二、面试实施程序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办法:详见鄂教人〔2014〕2号文件。
(二)面试资格审查。考生接到入围面试通知后,须提供以下面试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电子照片1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201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应提供高校出具的证明。全日制本科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可以参加此次招聘面试,但在三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将解除聘用合同。如入围面试的考生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由县教育局、人社局报市局核准、审批并报省备案后按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地点设在县教育局人事股。经审查符合面试资格的考生,由县教育局、人社局负责发放《面试通知书》,考生同时签订《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材料与证件真实、可靠,如有虚假、失实,及录用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空缺名额依次递补。(6月14日-6月24日完成,由县人社局负责、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三)上报面试方案和资格审查结果。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将《面试安排登记表》、《资格审查结果表》和面试方案上报市教育、人社部门核准,并报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6月25日前完成,由县人社局、教育局负责)
(四)面试。(7月2日,由县人社局负责指导,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1.面试地点:通城县隽水寄宿中学
2.面试分组
按学科分为4个面试评分组
(1)小学语文组共56人。
(2)小学数学组52人。
(3)小学英语组12人。
(4)小学音乐、体育、美术组共28人。各科面试人数:
小学音乐10人、小学体育8人、小学美术组10人。
3.面试内容与方式
考生面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为说课,音乐、体育、美术为说课和专业才艺展示。教材为我县小学当前使用版本,小学语文、数学、美术均为人民教育出版社教材;英语为人民教育出版社教材;一年级音乐为湖南文艺出版社教材、二至六年级音乐为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教材;体育为人民教育出版社的教师用书。
说课和专业才艺展示内容及题本由教育局负责聘请外县(市)专家定制,考生抽签选题依次进行,每人限时10分钟,重点考查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素质、逻辑思维表达能力和普通话水平。县人社局负责指导,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面试题目为国家机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4.面试操作流程
各科面试定于2014年7月2日进行。
(1)7:00以前考生必须到达考点,7:00整准时进行抽签;
(2)7:25开始,考生按抽签顺序备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
(3)8:00各科开始说课(迟到超过15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小学语文、数学、英语说课时间为10分钟,说课到8分钟时,计时员将出示倒记时2分钟提示,达到10分钟必须停止说课;小学音、体、美学科说课时间为8分钟,说课到6分钟时,计时员将出示倒记时2分钟提示,达到8分钟必须停止说课,然后进行2分钟专业才艺展示。
(4)现场评分、计分。面试满分100分,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为面试得分,并当场公布。评分表经评委、学科负责人、记分员、计时员和监督员签字后,交考务组保管。
三、面试纪律
(一)考生
1.所有考生必须服从面试的统一组织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面试。
2.面试考场实行封闭管理,考生进入考场前均应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并交相关人员统一管理,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顺序由抽签确定,不得更改。考生中途不得离开考场,擅自离开考场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4.考生不得向评委及工作人员公开自己姓名和有关信息;
5.考生在待考过程中,不得嬉戏、打闹和高声喧哗。
6.考生在面试结束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二)评委、工作人员
1.每个面试小组评委由7人组成(其中音、体、美组评委为9人),评委必须具有相应学科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是具有5年以上的教研工作经验的学科带头人。
2.面试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从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3.面试考场内的工作人员为:记分员2名(教育局、人社局各1人),监督员(纪检部门委派)1名,记时员由记分员兼任。
4.评委及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确保面试结果的公平、公正。
5.评委与工作人员要按时到岗,坚守工作岗位,禁止评委、考场内工作人员与考场外人员单独交流见面。
6.不得将手机或其他通讯工具带入面试地点,不得以任何方式同外界联系。
四、组织机构
成立通城县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招聘教师面试领导小组:
组 长:吴自强(县委常委 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喻玉平(副县长)
成 员:魏 伟(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何 珊(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邱文胜(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公务员局局长)
胡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党组书记)
李东红(县教育局局长)
李中平(县财政局局长)
王战强(县审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由李东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①负责面试方案的起草工作;②负责组织面试资格审查工作;③负责面试(说课)考务组织、协调工作;④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联系、政策咨询、数据资料上报等具体业务工作。
办公室下设五个工作小组:
1.资格审查小组:由县人社局负责,卢旭红(党委委员、主任)同志任组长,成员由人社局、监察局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2.面试考务组:由教育局负责,易文祥(副局长)同志任组长,成员由教育局、人社局、编办、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3.监督巡视组: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何珊(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同志任组长,成员由监察局、教育局、人社局、编办、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4.专家评委组:专家评委由县教育局从外县(市)聘请,县人社、纪检监察部门指导和监督。
5.后勤、保卫组:由县教育局负责,龚伟平(副局长)同志任组长,成员由公安及教育局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