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汀县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现场资格确认及体检的通知
根据《长汀县2015年中小学(含职专、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方案》(下称《招聘方案》)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查核新任教师招聘入围对象的资格,现就现场资格确认和体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6月1日至3日(正常上班时间)前组织中小学新任教师体检考核初步对象和幼儿园新任教师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请体检考核初步对象和面试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下列材料到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1.非应届毕业生应提交报到证(取得非全日制大专学历的职业中专幼教专业毕业生除外,下同)、毕业证、《学业成绩表》、教师资格证、户口簿、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县公安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户籍所在乡镇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审核表原件。(无犯罪记录证明需一周时间才能办好,请提前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公安局办理。)
2.应届毕业生先行提交全日制院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表》、教师资格证(或正在办理的有效证明)和第①条规定的其他材料。取得毕业证、报到证和教师资格证后,再于7月15日前提交审核。
3.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的《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和全省统一笔试《成绩单》。
二、2015年6月4日至5日组织中小学新任教师体检考核初步对象的体检(幼儿园新任教师面试对象的体检工作在面试工作结束后另行通知)。经现场资格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中小学新任教师体检考核初步对象,于当日早上7︰30准时到长汀县汀州医院体检中心参加体检(须空腹,不得吃早饭)。同时携带身份证、网络报名同底照片一张和体检费300元左右(由医院方收取)。
三、经现场资格审核不符合我县招聘条件的,取消体检考核资格或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前来现场资格确认或经现场资格确认后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面试资格。产生的空额按《招聘方案》有关规定递补。
联系电话:6808382
2015年5月26日
长汀县2014年新任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