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及免笔试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2015年伊滨区考试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2)或《2015年伊滨区考试招聘教师免笔试申请表》(附件3)。
(2)省“大学生村干部”提交河南省辖市、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目前在岗、连续任职满3年(截止时间:2015年5月1日),考核合格的证明(附件4);
(3)“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4)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
共青团河南省辖市委、县(市、区)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5)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4.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15年6月2日—2015年6月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提交地点:洛阳伊滨区管委会办公楼405房间。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加分、免笔试申请并提交加分(免笔试)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免笔试)资格,不享受加分、免笔试政策。
5.其他
伊滨区组织人事局对审核符合加分、免笔试条件人员在伊滨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lyybq.gov.cn/“公告公示”专栏)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相应政策。
(三)笔试
1.笔试内容:教育理论知识(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知识、心理学知识、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和专业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语文、英语专业的考生,专业知识考文科综合;报考数学、信息技术专业的考生,专业知识考理科综合;报考体育、音乐、美术专业的考生,可自行选择报考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考试成绩按报考职位排队,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不论选择考文科综合或是理科综合,统一进行排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 笔试时间2015年6月13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填写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3. 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卷面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卷面成绩×40%+专业知识卷面成绩×60%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笔试卷面成绩、笔试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 笔试成绩将于6月30日在伊滨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lyybq.gov.cn/“公告公示”专栏)进行公布。
(四)试讲
1.试讲人员的确定
(1)试讲人员资格确认办法
根据笔试成绩,按聘用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试讲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确定为参加试讲的人员。
笔试缺考、作弊和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试讲环节。
经资格确认,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不得进入试讲环节。
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确定为参加试讲人员,因考生自动放弃资格确认或未通过资格确认形成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试讲人员名单,将在伊滨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lyybq.gov.cn/“公告公示”专栏)予以公布。
(2)提交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考生须持《2015年伊滨区考试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见附件6),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复印件附在每份《2015年伊滨区考试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后):
a、有效身份证;
b、笔试准考证;
c、毕业证(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d、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e、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空白协议书(全套),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教育厅盖章);
f、教师资格证;
g、已正式就业的,需要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8)。
(3)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及审查结果在伊滨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lyybq.gov.cn/“公告公示”专栏)上通知或公布。
2、试讲办法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入试讲环节。
(1)试讲采取在现行教材中(试讲用教材见附件7)随机抽课,准备20分钟,讲一节与报考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20分钟以内)。试讲现场成绩满分100分。报考同一职位并在一个试讲组试讲的考生,其试讲成绩等于试讲现场成绩;报考同一职位在两个及以上试讲组试讲的考生,试讲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由现场成绩加权平均得出。试讲现场成绩、试讲成绩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对于实际参加试讲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的招聘职位,其考生试讲现场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试讲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招聘职位,考生试讲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3)试讲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伊滨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lyybq.gov.cn/“公告公示”专栏)上进行公布。参加试讲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和试讲资格确认单。
(五)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试讲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三位小数。
考生总成绩于试讲全部结束后适时在伊滨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lyybq.gov.cn/“公告公示”专栏)进行公示。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聘用计划1:1.2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的规定进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核与聘用环节。
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伊滨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lyybq.gov.cn/“公告公示”专栏)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七)考核与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规定,进行考核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考生需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招聘资格和条件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的,取消录取资格。考核和复查合格者,根据招聘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伊滨区人事、教育部门按专业和实际工作需要,通过指令性分配的办法确定聘用单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试讲的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凡被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及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方案由伊滨区管委会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79-67566908 6966097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79-69933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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