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地点、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
(1)中小学教师笔试内容。中小学教育理论及相关法律法规。
(2)幼儿教师笔试内容。幼儿教育理论及相关法律法规。
3、满分为100分。
4、在职中小学优秀教师不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但需领取准考证。其他类报考人员均参加笔试。
5、加分条件为: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需在报名时在加分材料审核窗口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及“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6、笔试成绩在惠济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查询。
(三)面试
1、面试资格。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如果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比例的,经惠济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1:2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专业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2、面试人员公示。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惠济教育信息网公布。
3、面试满分为100分。
4、面试方法
(1)面试采取说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体、音、美、幼教专业教师除说课和答辩外加试专业特长,说课、答辩占面试成绩的50%,专业测试占面试成绩的50%。
(2)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在惠济教育信息网上公布查询。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时带报名时同底版照片一张,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3、考察依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教师工作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六)录取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人员,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惠济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3.试用期满后由各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作要求
招教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惠济区监察局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违背组织原则、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取消相关应聘者的应聘资格。举报电话:0371-63639061(非举报请勿拨打)。
五、相关说明
(一)根据工作需要,任教学科和学段可做调整,不服从分配和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参加招聘,在招聘过程中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早上6:00至晚上10:00)。
(三)应聘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否则所产生的后果个人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相关招聘信息在“惠济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发布。需要公示的事项,将提前一天在惠济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告。
(六)受聘在职教师原单位不同意调出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教师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惠济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核验后办理人事手续。在惠济区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七)受聘人员未按惠济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人事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惠济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不组织(不委托)开设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班和辅导班,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九)此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惠济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招聘咨询电话:0371-63639705(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点至6:30)。
附件:1、惠济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惠济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电子信息表
惠济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