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2015年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公告
我县特殊教育学校师资缺乏,急需招聘一批专业教师。县教育局、编办、人社局等相关部门研究通过,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15年5月22日到湖南长沙职业技术学院进行现场公开招聘。现就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按照公正公开、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严格招考,引进优秀教育人才。
二、招聘职位数
本次计划招聘特殊教育专业教师4名。录用计划数与报名应聘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3。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1、爱岗敬业,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较扎实的本专业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
4、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口齿清晰;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28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987年1月1日出生);
7、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
8、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必须凭《教师资格证申请表》)。
9、正式录用聘用后,必须在本单位工作满5年后才能调动。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1、公开发布报名信息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在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www.hhrsks.com/)、芷江教育信息网站(网址:http://www.zjxjy.cn/zjjyw/)、湖南长沙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信息发布时间不少于7天。咨询电话:18273146802(汤老师)、15607455119(梁老师)
2、报名时间:
2015年5月13日——2015年5月21日
3、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考生在芷江教育信息网站(网址:http://www.zjxjy.cn/zjjyw/)下载《2015年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报名表》和《2015年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统计表》,并书写个人简历1份,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519409235@qq.com。
4、报名资格认证
报名的考生于2015年5月22日到湖南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浏阳校区)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参加报名资格认证,联系人:18273146802(汤老师)、15607455119(梁老师)。参加报名资格认证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书》);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教师资格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必须凭《教师资格证申请表》)及复印件各一份;
④、近期同底正面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⑤、本人在专业教学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发表的论文或获得奖励,荣誉称号等情况的有效证明。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①面试时间:2015年5月23日上午9时起;
②面试地点:湖南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浏阳校区)
2、面试方式
①说课:15分钟。每一名面试人员提前30分钟抽取说课题目,根据学校指定教材进行现场说课。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学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课堂组织能力、专业知识水平、逻辑思维、归纳概括能力以及板书、教学课件制作水平,仪容仪表,以及才艺等。
②现场提问:10分钟。
③才艺表演:5分钟。
(三)成绩合成
说课、现场提问、才艺表演成绩满分各为100分。按说课成绩占50%,现场提问成绩占30%,才艺表演成绩占20%的比例合成面试综合成绩,面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说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说课成绩又相同的,按现场提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四)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招募“特岗教师”体检要求执行。参加体检人员需携身份证到临时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名额出现空缺后,按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考核
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办理手续时一律见毕业证原件)。
(1)公示地点:怀化人事考试网,芷江教育信息网站(网址:http://www.zjxjy.cn/zjjyw/)
(2)举报或投诉电话:0745-6821221(县纪委)。
五、聘用人员待遇
1、聘用人员编制属于事业编制,凡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聘期合同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县纪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与用人单位等相关单位有关人员参与招聘的全过程。
2、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其他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五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