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笔试加面试岗位的,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
进入面试的人选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间在省人社厅网站、各有关地级市人社局网站上公布。不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资格审核提供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外语水平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
4.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复印件。
具有“卫技、护士执业资格且在本辖区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或“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在招聘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报考免笔试岗位的,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社厅网站、各相关地级市、县人社局网站公布。
通过资格审核,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职责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录在案,2年内不得报考我省机关事业单位。
(三)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统一时间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由各有关地级市人社局另行通知。
(四)成绩
参加笔试加面试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参加免笔试岗位的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报考免笔试岗位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若同一岗位考生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划定。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具体体检事项由各地人社部门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要在省人社厅网站、各有关地级市、县人社局网站和各招聘单位主页进行公示,同时在招聘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免予笔试、直接进面试的人员,聘用后与工作单位约定8年服务期,未满服务期离开的,5年内不得进入省内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经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与工作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期间,个人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十、调剂
如出现岗位空缺无人选递补的情况下,可在报考同一县符合报考条件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总成绩高的考生优先选择岗位,不愿接受调剂的考生可放弃。如本县内调剂补录后尚有空缺,可在本市内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中调剂。
十一、其他事项
1.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本公告及附件在省人社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cn)和各有关地市、县人社局网站发布。
附件:1. 广东省2015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表(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信息系统”的岗位信息为准).zip
2. 广东省2015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报考指南.doc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5月13日
1. 广东省2015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表(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信息系统”的岗位信息为准).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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