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5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引导人才服务基层的改革精神,切实解决粤东西北地区基层人才招聘难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加强粤东西北地区乡镇卫生院人才引进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组织广东省2015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含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15市)专项公开招聘工作,招聘卫生、教育和综合岗位共9380名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年龄要求为18-35周岁(即1979年5月29日至1997年5月29日期间出生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或具有大学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即1969年5月29日以后出生的)。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4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查询岗位。本次招聘分“笔试加面试岗位”和“免笔试岗位”。考生请留意各考区具体岗位表安排(见附件1)。
(二)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5月25日9:00至2015年5月29日16:0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统一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信息系统(由省人社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cn进入)报名。
报名程序:
1.提供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报考指南(见附件2),清楚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信息系统,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系统初步审核。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信息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进行初审。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于2015年6月23日至6月25日期间,登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2015年应届毕业生报名须于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2年5月29日至2015年5月29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时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在笔试前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考区地级市人社局指定地点进行加分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请留意当地人社局网站公告。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五、考试
(一)笔试
报考笔试加面试岗位,通过网络初审的报考人员参加笔试。
1.笔试科目:
根据按岗设考原则,本次笔试共分三类:
(1)卫生类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卫生类);
(2)教育类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3)综合类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
每个科目分别测试从事本类别岗位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
2.笔试时间:
笔试采取分批次考试的方式,笔试时间为2015年6月26日至6月30日,每科目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具体笔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其它:
各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