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下同)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洪泽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体检和考察。若因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特殊岗位的考生体检工作还须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相关要求;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5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淮安市人社局网站、洪泽县政府网站等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报到。如本人不能按规定期限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考评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试用期满后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2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公开招聘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个人自主择业。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和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洪泽县县纪委、监察局:0517—87229902
洪泽县委组织部:0517-87211370
洪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7290866
政策咨询电话:
洪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7211609
洪泽县人才中心:0517-87229091
洪泽县教育局:0517-87230383
江苏省洪泽中学:0517- 87265465
洪泽县第二中学:0517- 80926056
江苏省洪泽中专校:0517-87298808
本公告由洪泽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5年洪泽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2015年洪泽县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
洪泽县教育局公开招聘足球、武术教师岗位专业技能考试内容.doc
洪泽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5月4日
洪泽县教育局公开招聘足球、武术教师岗位专业技能考试内容.rar
洪泽县教育局公开招聘足球、武术教师岗位专业技能考试内容
足球教师岗位:
(1)射门技术(20分);
(2)传接球技术(20分);
(3)颠球技术(20分);
(4)带球技术(20分);
(5)守门技术(20分)。
武术教师岗位:
(1)规定拳(50分);
(2)自选拳术(拳种、器械不限)(50分)。
按武术套路最新竞赛规则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