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100分制,考试成绩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
1、笔试
笔试时间:2015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由县招考办负责统一命题,制卷、评卷等工作。笔试科目为一科,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CO1、CO2、CO3、CO4、CO5、C13、C14、C15、C16、C17岗位笔试为专业知识,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本岗位(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有关专业知识。CO6、CO7、CO8、C09、C10、C11、C12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与政策、法律基础知识、事业单位基础知识、职业道德、科技常识、人文历史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考试培训班。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5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领取准考证时间不再另行电话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费票据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将于2个工作日内将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一并公布在道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告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进入面试的考生务必切记并遵守,因考生未阅或未按时参加面试的,取消聘用资格。
2、面试
根据招聘职位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并及时公示。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实际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结合招聘职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说课、体能测试、操作或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时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道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五)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并列人员的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再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以新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县招考办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费由体检医院向考生直接收取),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将其告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本人如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招考办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以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六)政审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等额确定政审对象。政审主要是审查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和公安等部门掌握的考生社会表现情况,同时再次复查报名资格,写出政审报告。
在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1.县招考办依照考生总成绩、体检结果及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及时在道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天。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道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调查。
2.在规定的时间内不签订《聘用合同》者,或规定时间内不报到上岗者,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同时3年内不得参加本县的事业单位招考。
3.所有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4.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遵守公开招聘工作的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重处。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的各类人员招考聘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严格按照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新闻单位、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及时受理社会举报,如有工作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等程序中违纪违规的,一律按照相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招聘工作期间,各项相关事宜由县招考办在道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站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领取准考证或不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聘用等招聘环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本简章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若遇重大争议事项,提请遵义市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咨询电话:0851—25782017(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851-25820893(县纪委、监察局)
道真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
2015年4月30日
道真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 |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 业 |
备注 |
道真中学 |
高中语文教师 |
专业技术 |
C01 |
3 |
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本科及以上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具有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 |
高中数学教师 |
C02 |
5 |
数学与应用数学、数学基础科学、数学教育 | ||||
高中英语教师 |
C03 |
4 |
英语、英语教育 | ||||
高中物理教师 |
C04 |
1 |
物理学、应用物理学 | ||||
高中化学教师 |
CO5 |
5 |
化学、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分析化学、材料化学、化学(师范) | ||||
县中等职业学校 |
体育教师教师 |
专业技术 |
CO6 |
2 |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体育学类 |
|
教育学教师 |
CO7 |
1 |
教育学 | ||||
心理学教师 |
CO8 |
1 |
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 ||||
中职教师 |
C09 |
1 |
汽车检测与维修、汽车服务工程、车辆工程、汽车维修工程教育、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 | ||||
C10 |
1 |
音乐学、音乐表演 | |||||
C11 |
1 |
艺术设计 | |||||
C12 |
1 |
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中药资源与开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