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和课程改革新理念等)两科。专业知识与教育综合知识卷面满分均为100分,按7:3的比例合成为最后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笔试定于5月23日(星期六)上午8:30—11:00进行,总时量150分钟。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2015年5月26日(星期二)开始,可在长沙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在 5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递交书面查分申请,并于5月29日(下午2:30—5:00)到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领取查分结果(或电话问询)。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长沙考试网、长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长沙高新教育网公布。
2、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2015年长沙高新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笔试准考证及岗位所需的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递补(同一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
2、信息、音乐、舞蹈、体育、美术教师岗位的考核由面试、试教和专业测试构成;其他岗位的考核由面试和试教构成。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等。试教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课堂教学效果以及所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信息、音乐、舞蹈、体育、美术岗位教师面试、试教结束后统一进行专业测试。
4、考核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试教、面试合并进行。信息、音乐、舞蹈、体育、美术岗位考核成绩按专业测试成绩占30%,试教、面试成绩占70%合成。考核时间、地点及具体考核方案另行公布。
(四)成绩汇总
1、笔试成绩、考核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考生综合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2、综合成绩低于75分(不含75分)的不进入体检。
八、体检
1、体检对象以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考核成绩的高低确定。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4、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再进行体检。
九、考察(含资格终审)
体检结束后,由高新区教育局牵头,联合组织人事局、纪检监察审计局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十、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经长沙高新区管委会审查,拟录取人员名单在长沙考试网、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长沙高新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下达录取批复,再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在体检、考察、录用等环节,考生出现不合格或者放弃情况,不予递补。
4、所有招聘录用人员工作单位安排由高新区管委会统一调配。且需按《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区属义务教育
学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根据需要到农村偏远薄弱学校进行支教。
5、在职教师调出原单位的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其他
1、考务、政策咨询电话:0731-88982762、88982764
2、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4442098
3、监督电话:
长沙高新区纪检监察审计局:0731-88995359
长沙高新区组织人事局:0731-88995510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处:
0731-84907996 84907997
附件一:《长沙高新区管委会所属学校招聘在职教师、毕业生岗位及要求表》
附件二: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长沙高新区管委会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一:《长沙高新区管委会所属学校招聘在职教师、毕业生岗位及要求表》.rar
关于对《长沙高新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的补充说明
《长沙高新区2015年公开招聘简章》于2015年4月30日正式发布,现对简章第四条“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中第(二)项“招聘条件”第4款“教师资格证及所学专业要求”中第(4)点作出如下补充说明:
报考职业中专岗位必须具备中学或职专、技校、高校等系列教师资格证,且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学科或职称证学科有一项相符(但其中电子M、电子商务M、机械加工M、建筑工程M、建筑工程实习教师M岗位无需具备教师资格证,只需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学科或职称证学科有一项相符)。
长沙高新区管委会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