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考核办法
1、考核在各招聘单位进行,各招聘单位的《考核具体安排》(含时间地点安排及要求)于考核前在长沙教育信息网公布。
2、考核顺序和考核的具体内容于考核当天抽签决定。
3、考核由面试、试教,或面试、试教、技能测试,或面试和技能测试组成。(详见《2015年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考核形式一览表》)
4、面试、试教、技能测试分别计分,满分均为100分(保留两位小数)。
5、面试、试教、备课、技能测试的时限由各招聘单位确定(见各招聘单位的《考核具体安排》)。
6、面试、试教、技能测试得分均为所有评委评分后去掉一个最低分和一个最高分后的平均分。
7、面试试教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候分,并在其后一位考生面
试试教结束后到面试试教室领取本人的面试试教成绩通知单;技能素质测试成绩通知单于技能测试结束后发给考生。
8、考核成绩依面试、试教(或技能测试)成绩按2:8的比例,面
试、试教、技能测试成绩按2:5:3的比例合成(保留两位小数)。
9、所有考生的考核成绩于考核完成后当天在招聘学校公示栏或
网站公示。
10、参加考核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核,否则不能参加考
核;考核时不得自带任何资料(招聘单位另有要求的除外);未能按时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弃权。
附:评分标准
项 目 |
考 核 内 容 |
分值 | ||
面 试 100 分 |
1、仪表气质 |
15 | ||
2、教师岗位的适用性 |
20 | |||
3、逻辑思维能力 |
25 | |||
4、语言表达能力 |
25 | |||
5、应变能力 |
15 | |||
试 教 100 分 |
1、教学理念 |
体现新课程理念和素质教育精神,面向学生全体,弘扬发展个性,尊重学生,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
13 | |
2、教学目标 |
符合教学目标要求,切合学生实际,内容正确,容量适中,理解教材,重点、难点突出。 |
25 | ||
3、教学艺术 |
语言流畅,普通话标准,术语正确,言简意赅;有详有略,节奏得当;教态自然。 |
25 | ||
4、教学设计 |
教学思路清晰,结构合理,方法得当。 |
25 | ||
5、教学效果 |
达到教学目标,总体印象好。 |
12 | ||
技 能 测 试 |
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特点确定测试内容和方式 |
1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