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管理岗位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
②幼儿教育专业技术岗位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
③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专业知识》。
详见《2015年涡阳县县级公立医院、县公立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一览表》。
《职业能力测试》主要内容: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管理、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写作;
《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
《专业知识》主要内容:均为招聘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
上述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20分。管理岗位的笔试综合成绩按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5:5的比例合成,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综合成绩按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3:7的比例合成,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6月12日,报考人员可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和密码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面试。
对服务期满的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5年5月29日至31日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联系电话:0558-7220577)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县教育局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成绩每科增加2分。
(四)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依据笔试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经资格复审合格被确定为面试对象的人员,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县教育局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布。被确定为面试对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县教育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未按时办理面试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不低于当天该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综合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笔试综合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综合成绩÷1.2×0.6+面试成绩×0.4。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笔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科目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专业科目成绩仍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察体检对象。
(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卫生、教育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负责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须在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因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缺额,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涡阳县教育局网、涡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级公立医院、县公立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5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其中,县级公立医院所聘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五、有关事宜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和培训活动。
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为:
1、政策咨询:0558-7220577(县人社局);
2、监督举报:0558-7213687(县纪委),7212361(县人社局);
3、报名电话:0558-7223817(县教育局),2867659(县人民医院),2860964(县中医院)。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2015年涡阳县县级公立医院、县公立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一览表
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24日
附件: 2015年涡阳县县级公立医院、县公立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一览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