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广州市教育局局系统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职员。
一、招聘职位、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职位数共计125人(详见附件1《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职位表》)。
二、报考者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第二十条规定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和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含从化、增城户籍)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gzgov/s2811/201403/2632488.html);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各职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说明:“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即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15届毕业生以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2、所有应聘教师职位的人员(实习指导教师职位的应聘人员以及2015届毕业生除外)必须持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5届毕业生以及应聘实习指导教师职位的人员,须承诺在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所有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对应。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见附件2)或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组织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4、相关年龄年限的计算以2015年5月5日为界(以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79年5月5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5、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6、通过考试的拟聘用社会人员应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2015届毕业生如在2015年7月31日前无法获得职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8、广州市教育局局属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受理报考。
9、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笔试、资格核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网上填报资料:2015年5月5日上午9:00至5月7日下午17:00,报考者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
2、网络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系统进行网上初审,通过初审者方可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可在5月8日后自行登陆系统查询是否通过网络初审。
3、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成功通过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请于2015年5月15日17:00后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4、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根据所学专业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才能开考。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普通中学的教师职位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等。中职学校的笔试内容为中职教育学、心理学等。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3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
在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核查和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资格核查。
5、符合条件的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人员,经网上报名、现场资格核查通过后,可以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面试成绩为最终总成绩。
(三)资格核查
1、资格核查时间:预计在6月3-5日,具体时间以电话另行通知为准,请考生在此期间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2、资格核查地点:详见附件1招聘职位表中相对应的各单位联系地址。
3、参加资格核查者凭身份证、准考证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核查,同时提供《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资格核查材料一览表》(见附件3)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核查的依据。在职在编人员还需在资格核查时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5、通过资格核查者方可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核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核查期间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的视为核查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如进入资格核查的人员未通过(含未参加)资格核查,将按笔试合格成绩排序递补人员参加资格核查。
6、资格核查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gzedu.gov.cn)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