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阿荣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定向招聘简章(二)
在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解决信访问题与岗位需要相结合原则的前提下,经研究决定,面向特定群体定向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1997年以前(含1997年)经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并在派遣期内按时到阿荣旗人才流动中心报到且存放了人事档案的,未曾在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就业的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国家任务毕业生定向招聘20名(以下简称中专生)。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志愿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
4、身体健康,口齿清楚,无传染性疾病和重大疾病,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2015年4月16日起在阿荣政务网、阿荣旗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地点: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时间为2015年4月27日— 4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不休)。超过报名截止时间,不再予以报名。地点在阿荣旗人力资源市场(阿荣旗人社局一楼大厅)。
2、报名要求: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相关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同一底版免冠彩色照片4张,并填写《2015年阿荣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定向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请报名者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如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受托人须持有委托人签名且按手印的委托书,所填的报名表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缴费标准:报名费20元,笔试考务费50元。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免收报名费和笔试考务费(需提供低保人员审批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由旗人社局、教育局、信访局指派专人负责,审查通过的由审查人签名确认,报旗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2、建立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过程中任何环节弄虚作假的,记入诚信档案,并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视情节轻重,对记入诚信档案人员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我旗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等处理。
3、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阿荣旗人力资源市场(阿荣旗人社局一楼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15日,逾期责任自负。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两项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试讲或说课的方式进行,由考生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从限定学科中自行选择学科进行申报。
1、笔试内容以初中语文、数学课程为主;面试重在测试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2、根据招聘岗位数量和考生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则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进入面试的人员需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100元。
4、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生的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同一岗位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比较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
5、笔试和面试成绩加权后,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6、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岗位数量,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若进入体检人选的最后一名分数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笔试成绩也并列的,组织加试,方法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在旗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录用。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照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报考人员应在1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照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和录用
1、拟录用人员相关信息将在阿荣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3、被录用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4、录用人员需与招录单位签订最低5年(含试用期)的服务年限协议,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参加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
四、其他
(一)请考生及时关注阿荣政务网通知,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电话或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与报名处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因无法联系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办理录用手续后,考生放弃或取消录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放弃或被取消录用的考生直接记入诚信档案。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此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旗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简章由旗事业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4217543、421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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