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后续环节中,一旦发现不符合条件人员,经确认后将随时取消相关人员以后环节的资格。
报考综合类A、医疗类B、药学类C、检验类D、中医类E、护理类F、教育类G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陆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报考教育类H岗位的人员现场报名时直接进行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笔试准考证、填写完整的《烟台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烟台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2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见下面所列)。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不限户籍的人员可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注意须在有效验证期内)、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报到证和毕业证的,提交院校教务处出具的是否应届毕业生及学历、学位、专业证明信或就业推荐书,研究生学历的需注明研究方向。证明信式样见附件)。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除此之外,报考教育类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优秀退役运动员岗位除外,2015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2015年7月底前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的视为已取得,现场资格审查时若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须提供相关教师资格认证手续并签承诺保证书);定向、委培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报考面向基层服务毕业生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交服务单位或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或续聘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服务单位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大学生还要出具山东省 “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还要出具山东省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确认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和《志愿服务证》原件、复印件及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人员还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已录(聘)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基层服务毕业生”,还须提交同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主管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尚在服务期的“基层服务毕业生”,须提交服务单位及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已办理就业手续的,还须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外,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个人人事代理证明信。证明信式样见附件)等。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交其他相应材料。
提供证明材料时,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等证书审查原件后留存复印件(其中户口薄复印件将盖有公安机关印章的户主页、索引页及考生本人页共3页复印到一张纸上);笔试准考证、填写完整的《烟台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烟台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等留存原件;户籍证明、应届毕业生证明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等其他证明资料须经有关部门加盖公章后留存原件。
现场资格审查当天提交材料不全的,须签承诺保证书在现场资格审查后第二天内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须签承诺保证书可在面试后二日内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主管机关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时间
各类招聘岗位笔试均考一科。
综合类A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时间为2015年5月23日9:00-11:30。
医疗类B、药学类C、检验类D、中医类E、护理类F等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笔试时间为2015年5月23日下午14:00-16:30。
教育类G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时间为2015年5月23日下午14:00-16:30。
教育类H岗位考试内容为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时政方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以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知识,笔试时间为2015年6月13日9:00-11:00。
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在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进入面试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在4(含)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在5-9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在10人及以上的按1:1.5的比例确定(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考务费的人员已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和减免笔试考务费手续的,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情节模拟、试讲、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笔试加试,并以笔试加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按各岗位的招聘数量,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1、考察。由招聘主管机关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体检。招聘主管机关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到规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应聘教育类、综合类岗位中多个单位一同招聘的(综合类中卫计局所属事业单位会计岗位除外),具体聘用单位由主管部门统一确定;应聘卫生类岗位中多个单位一同招聘的(含综合类中卫计局所属事业单位会计岗位),按最终考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根据所报岗位依次自愿选择聘用单位。拟聘用人员应服从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该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备案花名册》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招远市委组织部或招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指定的时间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招聘主管机关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招聘主管机关取消其本次聘用(考试)资格,并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5年内不得报考招远市事业单位的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以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zyld.gov.cn)发布的为准,本简章由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8216837
报名期间技术支持电话:0535-6683333
监督电话:0535-3462285;0535-8239387
报名、笔试成绩查询网站: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kszx.yt12333.com/)
公告、公示网站: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yld.gov.cn/)
附件1:招远市201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教育类).rar
附件2:招远市201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卫生类).rar
附件3:招远市201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综合类).rar
附件4:招远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教育类).rar
附件5:招远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综合类).rar
招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