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茂名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规定,茂名市教育局、茂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茂名农垦局等14个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卫生和其他综合岗位共34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一般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3)。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具体年龄要求详见职位表)。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5年4月30日。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执行茂名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应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条件见附件1-3。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5年4月23日8:30至2015年4月27日17:30;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请登录茂名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183.63.45.66:8484/),并按提示进行报名;
资格初审:应聘者在网上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符合资格条件者,方可自行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登录茂名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查阅资格初审结果。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5月8日前至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事科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规定,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经审查合格后,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规定,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经审查合格后,笔试成绩加5分;
3.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书面证明;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等须于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拟聘资格。
五、招聘程序
(一)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的具体时间请考生密切留意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并按公告规定的时间自行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请考生密切留意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并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内容共分为三类,即卫生类岗位为通用卫生知识和素养,教育类岗位为通用教育知识和素养,综合类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各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在成绩合格者中,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岗位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1.y=3x(1≤x≤10),2.y=1.5x+15(10<x≤50),其中,x代表招聘岗位人数,y代表面试对象人数,计算结果y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取整数值。不足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密切留意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如下:(1)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需附上有效的学历鉴证原件及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外语水平等级证书、中共党员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4)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5)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原件、复印件;(7)职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需的证件原件、复印件。
(四)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密切留意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报考教育类音乐、体育、美术和教练岗位的人员,免予笔试,根据实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专业技能、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应急应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各招聘岗位的面试考核小组,由人社部门和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确定,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实操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最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免予笔试的应聘人员最终成绩=实操成绩×60%+面试成绩×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