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金穗幼儿园2015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本园现因工作需要,根据《天河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编外人员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岗位条件的社会人员(不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二、招聘岗位
幼儿园教师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雇员职责与义务;
3.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资格条件和岗位条件
1.学前教育专业毕业,中专或以上学历;
2.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年龄40周岁以下;
3.有较强的语言组织能力和表达能力;
4.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5年4月10日上午9:00—12:00时止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1.在报名时间内带上附件2要求的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亲自前往招考地点(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73号广州市天河区金穗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2.附件1由考生自行打印并提供,按目录顺序排列好。
3.附件2中带*字号的材料是必备资料,如附件2中的部分材料需一定的时间准备,请现场说明。
(三)报考要求
编外人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2以上方能开考;如达不到上述比例,将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五、笔试、面试
2015年4月20日上午9:00-12:00时止。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主要测试考生与幼儿教育相关的专业知识。
(二)面试
面试原则上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考核和体检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三)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满60分的不予录用。
六、体检、组织考核、确定拟录用名单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的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天河区天河教育在线(http://www.tianhe.org.cn)上公示3个工作日。如出现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可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录用
公示期间无影响录用不良反映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福利待遇
执行《天河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薪酬标准,并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九、注意事项
(一)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和学位鉴定证明办理需要15个工作日,请考生在准备现场报名的同时及时办理相关鉴定。
(二)考生在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时所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金穗幼儿园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8615120,020-38615121。
附件:1.广州市天河区公办幼儿园2015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2.广州市天河区公办幼儿园2015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资格审查资料目录
广州市天河区金穗幼儿园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