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会东县乡村学校小学教师职位及县幼儿园教师职位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1:1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直接进入体检环节(不进行面试)。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都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都合格的须加试面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报考县城高中及乡镇初中教师岗位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2:1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入闱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
(1)《报考信息表》2份(在http://bm.e21cn.com网上自行打印,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在表上清晰完整显示);
(2)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1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者,须提供盖有院校鲜章的学籍证明(证明内容需有院系、专业、毕业时间、学籍号、是否全日制等信息)。
(4)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提供证明材料不齐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或面试资格。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报考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报考县城高中和乡镇初中的按笔试成绩、报考乡村小学和幼儿园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次递补原则上只进行1次。因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由会东县人社局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因递补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错误或不畅通,导致无法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三)面试
报考县城高中及乡镇初中教师岗位的须进行面试,面试方式为“说课”,即通过说课方式考核报考者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满分100分。
1.根据每个岗位的招聘人数,资格复审合格后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说课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可一并进入说课)。
2.面试的时间地点。
面试的程序、时间、地点等待教育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示后在会东县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schdsbj.gov.cn/)上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报考者资格复审通过后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岗位排名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天内在会东县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schdsbj.gov.cn/)公示。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1.报考县城高中及乡镇初中职位的: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2.报考乡村小学岗位和县幼儿园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聘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标准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体检人员名单另行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会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会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而出现的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一次。
六、考核
由会东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因考核不合格和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会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会东县人社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报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会东县人社局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弃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并按程序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本次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报考者,根据总成绩和所报考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并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选岗时间不参加者,视为放弃聘用,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所空缺岗位经县人社局同意后可递补一次,岗位选择后不愿到新单位报到的,所空缺岗位不再递补。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如系201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者,先与县教育局和用人学校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会东县考聘教师补充协议书》。签订协议后,于2015年8月20日前到会东县教育局报到,报到时须出具符合报考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并提交个人档案、报到证后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违反协议。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期间不得自行辞职,不得擅自调离所聘单位,未经单位、教育主管部门、县人社局批准不得参加其他单位考录(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九、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为确保我县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会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东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5426309(会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5422612(会东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834-5422463(会东县纪委监察局)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凉山州人事考试中心:0834-2194699、0834-2193262
附件:会东县公开考试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2015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