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方式采取说课和专业技能考核方式进行,通过说课和专业技能考核方式考核报考者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满分100分。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不得进入面试程序。说课和专业技能考核在凉山州教育局的指导下,由凉山州机关二幼负责组织实施。
1、根据每个岗位的招聘人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说课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可一并进入说课和专业技能考核)。
入闱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
(1)《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报考信息表》2份(在http://bm.e21cn.com网上自行打印,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在表上清晰完整显示);
(3)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选择“零星查询”并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201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者,须提供盖有院校鲜章的学籍证明(证明内容需有院系、专业、毕业时间、学籍号、是否全日制、是否师范类等信息)。
(5)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6)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委培、定向人员须提交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提供证明材料不齐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说课资格审查不合格、报考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本次递补原则上只进行1次。因递补取得说课审查资格的人员,由凉山州州级机关第二幼儿园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错误或不畅通,导致无法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2、面试的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说课和专业技能考核通知书》,面试的程序、时间、地点等详见该通知书。
参加说课的报考者凭《准考证》、《说课和专业技能考核通知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说课。
3、逾期未报名参加说课和专业技能考核的报考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面试主要内容包括说课(语言、科学、健康、社会、艺术等五大领域)、专业技能考核(舞蹈、钢琴必须弹唱结合、美工等)。
5、说课和专业技能考核顺序:进入说课和专业技能考核人员持《说课和专业技能考核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说课和专业技能考核地点,临时抽签决定说课和专业技能考核顺序;再按说课和专业技能考核顺序提前抽取说课和专业技能考核内容,准备30分钟后,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说课和专业技能考核。
6、说课和专业技能考核工作结束后,说课和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岗位排名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将于说课和专业技能考核结束后一周内在凉山州教育局网站(http://www.lszedu.cn/)公布。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各岗位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各岗位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按说课和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若说课和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再次并列,采取加试说课和专业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选择(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标准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体检人员名单另行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而出现的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一次。
六、考核
由凉山州州级机关第二幼儿园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大学及专科以上学历人员的文凭真实性由州教育局负责核实。因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一次。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凉山州州级机关第二幼儿园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凉山州教育局网站(http://www.lszedu.cn/)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弃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经凉山州州级机关第二幼儿园同意后可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凉山州州级机关第二幼儿园报州人社局审批,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期间不得自行辞职,不得擅自调离所聘单位,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他单位考录(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九、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凉山州教育局、凉山州州级机关第二幼儿园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3223420(凉山州机关二幼)3222806(凉山州教育局)
凉山州州级机关第二幼儿园:08343223420
监督电话:3222873(凉山州教育局纪委监察室)
网络报名技术支持电话:凉山州人事考试中心:0834-2194699、0834-2193262
相关事项提示:
1.请报考者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2.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招聘岗位表.xls
2015年3月16日
凉山州机关第二幼儿园2015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