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报考对象(含免参加省统一笔试对象)均须经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闽清县教育局会同县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1、报考对象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的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代课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求提供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历查询结果证明)。
(2)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各1份。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拟录用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和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从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4)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5)网站下载的报名信息表原件1份。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7)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长期代课教师另外还须提供:现在岗任教且连续在闽清县公办小学代课10年(时间截止到2015年6月)及以上的原件证明材料(持学校相关证明及每年度3月、9月份工资册,学校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原件。报考幼儿教师岗位年龄放宽到35周岁的考生另外还须提供现在本县公办幼儿园任教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提供的课程表。
(8)其他相关材料。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5月21—22日(正常上班时间)。
3、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闽清县教育局人事科(教育局办公楼二层)。
(三)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工作按省市有关招聘工作规定要求进行;面试工作委托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校医岗位考生笔试与面试委托省市有关部门或本县卫生部门进行。小学乒乓球教练员岗位考生参加全省统一笔试,面试工作委托市、县相关部门进行。
1、笔试工作
笔试科目、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等按闽教人[2010]7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2、面试工作
(1)参加笔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免笔试对象不占面试名额,直接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缺额按同一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和其他免笔试对象直接进入面试。
(3)各学科具体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以准考证上说明的为准。
(4)面试对象名单和相关事宜在闽清教育网上发布。
(5)面试其他工作另行通知。
四、录用办法
1、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对象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的,拟录用综合成绩60分为合格,直接进入面试对象综合成绩70分为合格(参加全省统一笔试对象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折算,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对象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
2、报考闽清一中教师岗位对象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的,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综合绩(免笔试对象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面试成绩70分为合格。综合成绩遇到同分情况,取面试成绩高分者。若参加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学科岗位人数时,该学科岗位录用人员综合成绩应达到75分方为合格。
3、录用人选按各学科岗位报考对象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根据拟录用学科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弃权录用的缺额可按同一学科录用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4、拟录用对象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有关体检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5、拟录用对象需要补充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向县教育局提供,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
6、被录用对象在聘用单位服务年限最低为五年(含试用期)。因各种原因未能履行服务期的(应征入兵役除外),按未满的服务年限每年5000元赔付违约金。
7、拟录用人选的名单及相关事项在闽清县教育局网上公示。若在公示期间有发现拟录用人员弄虚作假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经核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五、录用安排
(一)学校和学科岗位人员安排计划:
1、中学(2名):闽清一中:化学1名、历史1名。
2、小学(46名):
学校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体育 |
音乐 |
美术 |
信息技 术 |
合计 |
城关小学 |
1(乒乓球教练) |
1 | ||||||
第二实验小学 |
1 |
1 | ||||||
文定小学 |
1 |
1 | ||||||
白中镇中心小学 |
1 |
1 |
2 | |||||
池园镇中心小学 |
5 |
5 |
1 |
1 |
12 | |||
上莲乡中心小学 |
1 |
2 |
1 |
1 |
5 | |||
坂东镇中心小学 |
1 |
1 |
2 | |||||
省璜镇中心小学 |
4 |
2 |
1 |
7 | ||||
塔庄镇中心小学 |
1 |
1 |
1 |
1 |
4 | |||
三溪乡中心小学 |
1 |
1 |
1 |
3 | ||||
东桥镇中心小学 |
1 |
1 |
2 | |||||
桔林学校小学部 |
1 |
1 |
1 |
3 | ||||
下祝乡中心小学 |
1 |
1 |
1 |
3 | ||||
合计 |
14 |
13 |
5 |
5 |
3 |
3 |
3 |
46 |
3、幼儿园(20名):
招聘单位 |
学科 |
岗位数 |
城区公办幼儿园 |
幼儿园教师 |
校医2 |
教师进修校二附小附属幼儿园 |
幼儿园教师 |
1 |
第二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 |
幼儿园教师 |
1 |
文定中心小学附属幼儿园 |
幼儿园教师 |
1 |
白樟镇中心幼儿园 |
幼儿园教师 |
1 |
白中镇中心幼儿园 |
幼儿园教师 |
2 |
池园镇中心幼儿园 |
幼儿园教师 |
3 |
坂东镇中心幼儿园 |
幼儿园教师 |
1 |
三溪乡中心幼儿园 |
幼儿园教师 |
1 |
塔庄镇中心幼儿园 |
幼儿园教师 |
2 |
省璜镇中心幼儿园 |
幼儿园教师 |
1 |
东桥镇中心幼儿园 |
幼儿园教师 |
2 |
雄江镇中心幼儿园 |
幼儿园教师 |
1 |
下祝乡中心幼儿园 |
幼儿园教师 |
1 |
合计 |
20 |
(二)录用安排办法
1、小学、幼儿园新录用人员按学科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和个人意愿选择学校。
2、闽清一中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一年期满经教育局和任教学校考核胜任的,留闽清一中任教,经考核不胜任的,调动到农村中小学任教。
3、部属重点师范类院校免费师范毕业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以上的毕业生,福建师大、漳州师范学院毕业个人综合成绩排名前20%的毕业生,以上录用对象可统筹安排城区中小学任教。
六、公开招聘组织工作
2015年秋季新教师招聘工作在县政府领导下,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具体事项由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做好本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制定、发布、笔试、面试、录用等全过程工作。整个招聘过程,认真执行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闽清县教育局
2015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