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面试办法:中小学各岗位面试采取编写教案、课堂片段教学方式进行,幼儿园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
5、面试内容与分值:
(1)中、小学教师招聘面试,统一采取编写教案、课堂片段教学的办法,届时由评委在面试指定教材中,随机设定若干课题,同一学科考生抽签确认面试顺序后,由第1位面试考生随机抽取一个(同一学科同一课题,下同),根据抽选课题的教学内容,设计教学方案(时间60分钟),不评分,然后进行课堂片段教学(时间10分钟),评委予以评分,课堂片段教学成绩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幼儿教师招聘面试,采取五项技能(弹、唱、说、跳、画)能力测试。其中:①弹、唱:由评委从指定教材中随机设定5首歌曲,考生抽签确认面试顺序后,由第1位面试考生随机抽取一个(全部考生同一题目,下同)进行自弹自唱(时间2分钟);②说:由评委从指定教材中随机设定5个故事,考生随机抽取一个故事(时间2分钟);③跳:舞蹈可自选(时间2分钟);④简笔画:届时在测试用纸上画10个小空格,由评委临时设定简笔画内容,包括人物、动物、植物、日常用品等。考生按照指定内容画画,不上色(时间15分钟)。
上述面试成绩:弹唱、简笔画各30分,说、跳各20分,共100分。
6、面试使用的教材(具体见附件2):
(1)中学:现行荔城区中学使用的高中一年级教材。
(2)小学:各学科为现行荔城区小学使用的四年级上册教材。
(3)幼儿园:弹、唱、说为幼儿大班领域活动指导使用教材中的歌唱类曲目10首,故事10个,跳为自选舞蹈,画为简笔画测试。
7、计分办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评分采取各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各1个,取平均分为考生得分。因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当天一个小组不能完成面试须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采取加权平均法计分,计算公式:以同一岗位全部考生的初评成绩平均分(分别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除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初评成绩平均分(分别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得出该组的修正系数,考生最后得分(校正成绩)则为考生所在面试小组得分(初评成绩)乘以该组的修正系数;所有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超过1:1比例进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含面试时因其他考生放弃造成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
8、评委组成:面试评委由区招聘领导小组共同负责随机抽调,每组由7人组成。
(四)考核
1、对象: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 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核对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确定为考核对象。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名额出现考试总分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进行加试面试,并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2、考核办法:考核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样表见附件3)。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的综合性医院。
3、体检对象:经考核合格的应聘对象。
4、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入聘签约时,入聘对象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签约。所有入聘对象均须随带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无法提供者,取消其入聘资格。入聘对象按考试总分高低依次选择学校。不按时参加签约的,视同放弃资格。入聘签约时间另行通知。
(七)递补
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因体检、考核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因特殊原因不要求递补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提出明确的政策规定理由并报市人社局同意。聘用情况及时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备案。
(八)补充招聘
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6月下旬我区将把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名额)汇总、报经市人社局、教育局同意后再向社会公布。7月上旬,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我区根据补充招聘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依原方案开展面试、考核、体检、聘用等工作。
五、注意事项
1、按照“区管校用”教师管理体制和区域内公办学校教职工人事关系收归县管精神,对拟进城区学校的新任教师,人事关系等放在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其编制占用具体学校编制,农村学校的则直接核编到所在单位。
其城区学校指:莆田四中、莆田九中、中山中学;麟峰小学(含分校)、梅峰小学、区第一实验小学、区第三实验小学、拱辰中心小学(含分校,不含下属小学);区第一实验幼儿园、区第二实验幼儿园(含分园)、拱辰中心幼儿园(不含下属小学附设幼儿园);区特殊教育学校。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区招聘领导小组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公开招聘各阶段相关事宜均及时在荔城区教育信息网(http://lcqNaNjy.com)及荔城区公务员局(www.lcqrsj.com)上通知、公布(公示),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
4、招聘工作政策等方面问题咨询电话:0594-2212325、0594- 2292152,全过程监督、投诉电话:0594-2330310、0594-6903992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荔城区2015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2.荔城区2015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面试使用教材范围
3.荔城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聘用审查表
4.①《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通知》(闽人发[2006]10号)
②《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
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
(闽人发[2009]221号)
③《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
荔城区教育局
荔城区公务员局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