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不予进入面试,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深圳市公职人员招聘。
(2)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审查结果以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时为准。
(4)经审查合格的,按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
4、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准考证领取事宜在考点高校就业网或龙岗教育信息网公布,入围面试的考生须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入围面试公告查询时间为各考点报名结束后次日上午10:00前。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在发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公告时一并公布。具体安排见面试通知书及准考证。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负责组织,龙岗区教育局具体落实。面试的具体形式见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面试合格线为60分。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对面试合格的考生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3倍确定入围笔试人选;若某岗位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3倍,则该岗位所有面试合格的人员都列为入围笔试人选。
(四)面试成绩及入围笔试人员名单在考点高校就业网或龙岗教育信息网公布。面试成绩及入围笔试公告查询时间: 2015年3月19日晚上10:00后。
四、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龙岗区人力资源局不组织或委托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5年3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见面试成绩公告。
(二)笔试科目及内容
此次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的笔试类型为教育类,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和心理学。笔试内容及大纲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0755-83776655。
(三)确定入围拟聘人选
笔试结束后,按照面试、笔试成绩5∶5的比例加权合成总成绩。根据各岗位拟聘人数,从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拟聘人选。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选。
笔试成绩及总成绩在龙岗政府在线、龙岗教育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及总成绩公告查询时间待定。
五、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体检由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组织,龙岗区教育局具体落实。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二)考察
考察内容为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并对拟聘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龙岗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7天。
(四)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7号)及《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笔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试用期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实行《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深人社规〔2012〕12号)规定的基本养老和职业年金的养老保障制度。
(二)招聘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5年3月5日。
(三)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于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对于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外语等级要求参照岗位表中全国大学英语相应等级水平。
(五)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我市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本方案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七)拟聘人员毕业后凭报到证统一到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报到,由龙岗区教育局安排到龙岗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八)招聘查询网址
1、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2、龙岗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lg.gov.cn
3、龙岗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szlg.edu.cn
4、华南师范大学就业网: http://career.scnu.edu.cn/
5、陕西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 http://job.snnu.edu.cn/index.html
(九)联系电话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0755)89551913
(十)本公告由龙岗区人力资源局、龙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深圳市龙岗区教育系统定点公开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深圳市龙岗区教育系统定点公开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二〇一五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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