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2015年第4号)
为提高市直学校教师队伍素质,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市教育局决定公开选调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本次市直中小学公开选调教师共14名。具体的选调单位、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请登陆以下网站查询: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shui.gov.cn,公示公告栏);丽水市人力社保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栏);丽水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lsrsks.gov.cn,告示公告栏);丽水教育网(http://www.zjlsedu.org,公示公告栏)。
二、选调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
(二)要求在职事业编制教师,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4年3月14日以后出生)。
三、选调办法
(一)报名:应聘者请于3月14日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在职在编教师(工作人员)身份证明表(证明表必须签有所在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县级以上各类荣誉称号证书和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到丽水市教育局(地址:丽水市囿山路12号)三楼报名,填写报名表(报名表、身份证明表可在公告发布网站下载),进行资格审查,应聘材料恕不退还。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不到选调计划数二倍的,按比例分别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报名人员资格审核合格者,于4月16至17日凭缴纳的报名考试费发票和考生身份证,到丽水市教育考试中心一楼(囿山路12号)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二门笔试时间为4月18日,笔试每门实行百分制,总分为200分。
(三)面试:笔试后,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知识成绩×4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60%)以选调岗位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形式为课堂教学能力和专业技能考核。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60分。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四)体检、考察: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然后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从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调动、聘用等相关手续。
本次选调工作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监督下,由丽水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丽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教育局:0578-2626021、2626020
举报投诉电话:0578-2202201
举报地点:丽水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1. 2015年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选调教师计划
2.2015年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3.在职在编教师(工作人员)身份证明表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教育局
201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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