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中学
招聘厦门市海沧中学(新阳校区)语文代课教师
根据我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语文学科代课教师。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时间
语文(初中)学科代课教师1名。
聘用时间:2015年3月6日至2015年7月31日。
二、编外代课教师资格条件要求
1.思想品德端正,综合素质高,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4.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拥有相关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5.具有初中教学经验者优先考虑。
受聘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签定聘用合同,工资待遇遵照有关劳动法规,按学校编外合同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标准。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及要求:即日起至2015年3月6日,请应聘者将个人简历(简历上的电话要能畅通)、毕业证书、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拍照后打包以电子版的方式发送到QQ邮箱:2030411931@qq.com;面试时再提交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考核时间:2015年3月6日(星期五)下午2时
3.考核地点:海沧中学(新阳校区)行政楼四楼小会议室
海沧新阳工业区新景路159号(厦门卷烟厂后),到海沧石塘后转乘454A、807等或859到海沧中学站或新阳公交总站下车。
热忱欢迎各方人士加盟海沧中学教师团队。
联系电话:办公(6510390)、徐副校长(3781821)、陈副主任(13328776797)
厦门市海沧中学
201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