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开发区技工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职业教学质量,促进开发区职业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和人数详见《2015年开发区技工学校招聘聘用制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岗位;
2.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不得应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类别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4版);
2.符合《2015年开发区技工学校招聘聘用制教师岗位表》中的岗位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需提供①本人身份证、各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执业资格证、技能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②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1张;③《2015年开发区技工学校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报名表》一份。国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2.报名时间:2015年2月9日-2015年2月16日(工作日内,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中心(开发区管委会一楼东大厅)。
4.联系人:苏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518-82341701、13675293295。
5.审查评价: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和适岗评价,通过资格审查和适岗评价的报名者,按通知要求缴纳报名费、领取准考证,参加面试。
(二)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由开发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区纪工委、监察局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1.面试分为说课和专业知识答辩两个环节,由有关专家组成评委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评定。
2.说课和答辩均实行百分制,权重各为50%。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1.体检。按照综合成绩=说课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当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通过加试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按照体检合格人选确定考察人选。如有因违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包括劳动纪律)、廉政纪律、财经纪律、道德规范等受到记过以上行政处分或解除合同处分或行政拘留或负刑事责任、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规定和被考察人单位民主测评赞成票低于60%等情形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保留不予递补权)。
(四)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提请管委会研究确定后,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四、聘用管理
1.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日常管理按照技工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由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监督投诉电话:0518-82345669。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单位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5年连云港开发区技工学校招聘聘用制教师岗位表》.rar
2.《2015年开发区技工学校招聘聘用制教师报名表》.rar
2015年2月6日
附件1:
2015年开发区技工学校招聘聘用制教师岗位表
岗位名称 |
专业 |
拟招聘人数 |
招聘条件 |
备注 |
药物制剂 |
药学类 |
1 |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具备中职或同等级别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4.同时具有高级职称、高级工及以上技能证、市学科带头人等称号、职教管理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
|
医药化工类 |
1 | |||
汽车维修 |
机械工程类 |
1 (汽修方向) | ||
1 (工业设计方向) | ||||
计算机 |
计算机 |
1 (艺术设计方向) | ||
1 (财会电算化方向) | ||||
幼儿教育 |
艺术类 |
1 (学前教育方向) | ||
1 (音乐学方向) | ||||
建筑 |
建筑工程类 |
1 | ||
法制教育 |
法律类 |
1 (法学方向) | ||
合计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