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我区公办中小学拟面向社会选聘优秀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本次拟选聘职员20人,具体职位参见《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2012年选聘优秀教师职位表》(见《公告》附件,以下简称《选聘职位表》)。
二、应聘人员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愿意履行事业单位职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实施细则》规定的职员应聘条件;
5、符合本公告及《职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应聘中学教师职位(职位号为LHJX001)的,必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且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
2、应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职位号为LHJX002或LHJX003)的,必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关于报考年龄
报考年龄的计算截至2012年1月6日,年龄40周岁以下的,必须在1971年1月7日以后出生,年龄45周岁以下的,必须在1966年1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者,其年龄可以放宽到45周岁。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6年12月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4.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三、选聘办法
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并资格初审,通过初试和复试,确定拟聘名单报区人力资源局审批。选聘程序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考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并提交报名材料。工作人员按照选聘职位条件及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进入初试。
报名提交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1、报考中学教师职位(职位号:LHJX001)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优秀教师选聘报名表》;
(2)身份证或户口本;
(3)学历证书;
(4)副高级专业技术证书;
(5)教师资格证书;
(6)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证明(由现任教学校开具,或提供聘书或有聘任职务的合同)
(7)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中小学教师1职位(职位号:LHJX002)或中小学教师2职位(职位编号:LHJX003)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优秀教师选聘报名表》。
(2)身份证或户口本;
(3)学历证书;
(4)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证书(大专学历需提供);
(5)教师资格证书;
(6)配偶身份证;
(7)结婚证;
(8)由当地编办出具的本人是市外公办学校在编教师证明和编制册复印件,需加盖当地编办公章(该证明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本人是内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最迟应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9)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安排。
报考者须于2012年1月10日至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到罗湖区教育研究中心(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园丁大厦)六楼会议室现场报名,提交材料,由工作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作为初试人选,过期不再接收报名。
(三)初试
报考人数超过拟聘人数3倍以上职位的考生进行初试。初试采用试讲或问答的方式,依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 初试成绩仅作为能否进入复试的评判依据,不计入复试成绩;报考人数在招聘名额3倍或以内职位的考生无需进行初试,全部作为复试人选。初试名单、地点、时间 见罗湖区教育信息网公告栏(网址:www.luohuedu.net)
(四)复试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复试。
笔试。笔试委托市考试院组织。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见罗湖区教育信息网公告栏,网址:www.luohuedu.net),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和心理学。
面试。由区教育局组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见罗湖区教育信息网公告栏,网址:www.luohuedu.net)。
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说课或问答的形式。
(五)确定拟聘用名单。
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复试总成绩。各职位依考生依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拟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同一职位由于总成绩相同难于确定人选的,在拟聘人数范围内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最终人选。
(六)体检。
拟聘人员依时到人事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区教育局委派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考核内容为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区教育局按权限报区人力资源局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办理手续。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罗湖区人力资源局网站公示7天。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 (试行)》等法律法规关于聘用的有关规定的,由罗湖区教育局在公示结束后的3个月内,向罗湖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聘用审核审批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新出台 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笔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要求
参加选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信,违反纪律或弄虚作假的,按市、区招聘职员有关规定处理,属于罗湖区公办中小学临聘的予以辞退。
五、其他事项
1、参加选聘的市外户籍社会人员需符合我市引进人才政策规定的有关条件。
2、年限的计算及获取资格条件截止至2012年1月6日。
3、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实施细则》执行。
5、本公告由罗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区教育局25666837
罗湖区人力资源局罗湖区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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