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龙华新区教育发展的需要,经新区组织人事部门核准,决定面向深圳市内(不含龙华新区)在编教师公开选调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中小学岗位共40个(具体岗位见附件)。
二、选调条件
(一)政治思想品德端正,现实表现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学历条件:中小学均须具备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三)教师资格:报初中教师职位的,须取得初级中学或以上等级的教师资格证;报小学教师职位的,须取得小学或以上等级的教师资格证。
(四)自愿到龙华新区工作的深圳市在编教师。
(五)年龄:按选调职位表要求。具有f中学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
(六)身体健康。
(七)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选调办法
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公示等程序确定人选,办理调动。报名、资格初审和面试由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统一组织实施。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应试人员根据选调岗位,选择符合自身资格条件的岗位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11-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和资格初审地点:龙华新区观澜二中综合楼407室。
经初审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并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不予面试。
3.报名人员接受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如下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证;
(3)教师资格证;
(4)职位条件所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在招考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
面试由新区公共事业局统一组织,应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参加面试(二者缺一不可)。
1.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应试人员根据面试通知书要求按时到面试考场等候,并按顺序进行面试。面试完毕,由考官进行评分,成绩按五位考官的平均分计。面试采取说课形式(10分钟)。
五、录用
设定面试最低录取线为70分。按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经体检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入围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因其它原因不能办理调动手续的,按面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六、本公告由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8010561 尹老师
附件下载:1、 2012年龙华新区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xls
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