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招聘部分初中教师,充实师资队伍。
一、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作风踏实。
2.应届毕生须为正规师范院校毕业或“211”以上重点高校毕业,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要求专业课基础扎实、成绩优异。大学期间担任过班干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强;性格开朗、与人团结协作能力强。
3.在职教师,要求年龄三十五岁以下,获得过市地级以上优质课奖励或荣誉称号,教育教学能力突出。
4.爱好广泛,特长突出,有较强的综合素质。
5.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
初中语文教师、初中数学教师、初中思品教师、心理教师
三、聘任方式及待遇:
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交纳五险一金,为非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从优。
四、应聘者请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于2012年1月12日前将报名表和个人简历发电子邮件至sdfzbgs2011@163.com。
我校将根据报名材料预审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另行电话通知。不通过者恕不回复。
联系电话:(0531)88378724、88377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