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区2015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发展,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部分学校教师。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为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范围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5名,其中: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招聘45名(报考音乐、体育、美术、舞蹈、职教、特殊教育专业学科岗位的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招聘15名。
3.2013年、2014年、2015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贫困毕业生5名。
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2015年合川区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任何处分。
3.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4.报考岗位专业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计算日期截止报名前一日)。
6.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毕业时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考合川职教中心、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须在试用期一年内取得)。
7.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须取得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
8.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暂未取得普通话水平证书的,须在毕业时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中: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9.高校贫困毕业生为具有合川户籍及周边区县(潼南县、北碚区、铜梁区、璧山区、渝北区)户籍(包括考生高考前户籍在合川区及相邻区县,因高考升学把户籍已迁到高校的人员;但不包含高考前不是合川区及相邻区县的户籍,因高考升学把户籍迁到合川区及相邻区县所在地高校的人员),截止2015年1月18日仍属于零就业家庭、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10.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
11.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12.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13.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合川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5年应届本科生或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一律实行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5年1月19日至1月30日18:00,登录http://61.186.167.227/hckhzp/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操作说明下载地址:http://61.186.167.227/hckhzp/czsm.doc。
服务器关闭申请时间:2015年1月30日18:00。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请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特别提醒:专业须按毕业证填写)。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4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
2.初审报名资格。区人力社保局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资料,对照岗位报考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于2015年2月1日前提出初审意见。对未通过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的信息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给报考人员进行补充。
3.查询初审结果并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填报报名信息后于2015年2月1日至2月3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并在网上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参加单位初试及面试考核。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岗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岗位及专业。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岗位及专业。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初试及面试考核。
五、初试
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按照区教委的统一要求进行初试。初试主要采取讲课或技能展示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初试系考核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基础能力测试,其成绩不计入考核总成绩。
初试各招聘岗位指标总数与报名人数至少达1∶3的比例,若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属高校贫困毕业生岗位、特殊岗位或紧缺人才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考生参加初试须持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自荐书(包括本人基本情况、思想品德、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期间各科学习成绩、各类获奖证书、奖学金获得情况、社会实践情况等内容)一份,③《合川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一份,④报考英语学科的须提供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⑤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1张。
初试时间:2015年2月5日8∶00。
初试地点:新华小学(合川区合阳城街道假日大道38号)。
初试后按1∶2的比例,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考核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考核环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初试成绩须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考核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考核环节。
六、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考核的人员持有关证件资料,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复审时间:2015年2月6日至2月7日
复审地点:合川区教委人事科1116室(合川区城投大厦11楼,南津街南园东路99号)。
资格复审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本人毕业(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加盖公章)、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015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但须提供具有学校签章的《合川区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推荐表》(附件4)。
高校贫困大学毕业生身份认定:重庆户籍的零就业家庭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需出具就业部门发放的《零就业家庭卡》原件,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需出具区县主管扶贫工作的相关部门盖章认定的书面证明,城乡低保家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需出具民政部门发放的《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件》。
报考人员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可凭报考者本人毕业(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加盖公章)、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15年应届毕业生凭具有学校签章的《重庆市合川区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推荐表》、报考人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进行。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层次、岗位及专业(学科)的考生中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出现并列,并列者都进入面试考核。
七、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主要采取现场讲课、提问、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适岗能力。
面试考核时间:2015年2月10日8∶00。
面试考核地点:新华小学(合川区合阳城街道假日大道38号)。
面试考核分值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官对考生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总成绩=面试考核成绩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