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江韵幼儿园(2015年第一批)招聘计划 |
发布人:东方江韵幼儿园 发布日期:2014-12-03 |
招聘岗位 |
学科 |
人数 |
招聘对象 |
招聘条件 |
备注 |
教师 |
学前教育 |
1 |
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
一、应届生 1、本市城镇户籍;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须具有相应的学位; 3、具备各类资格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持有由户籍所在地或毕业院校所在地颁发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的须持有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及以上证书;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应届生须具有学前教育上岗证。 符合以上条件者择优录用。 二、社会人员 1、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非学前教育专业的社会人员须具有艺术特长;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同时须具有相应学位。 2、身心健康,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3、具有各类资格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由户籍所在地或是毕业院校所在地颁发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甲等及以上);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需要具备学前教育上岗证。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的须持有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及以上证书; 符合以上条件者择优录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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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浦东中科路2685号 |
邮编:201210 |
联系人:张老师 |
联系电话:50252966*8019 |
学校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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