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街幼儿园(2015年第一批)招聘计划 |
发布人:中市街幼儿园 发布日期:2014-11-26 |
招聘岗位 |
学科 |
人数 |
招聘对象 |
招聘条件 |
备注 |
教师 |
学期教育 |
4 |
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录用人员 |
(一)招聘应届毕业生 1. 学历要求。 须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专科学历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同时须具有相应学位。 2.各类从业资格要求。 (1)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本科生,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须持有学前教育上岗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学前教育上岗证放宽至录用一年内获得)。 (2)须持有由户籍所在地或是毕业院校所在地颁发的普通话等级证书(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3)须持有外语等级证书。 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须持有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及以上证书(体育类、艺术类毕业生须提供学校三级英语合格证明或专业外语课程合格成绩单,小语种专业毕业生须提供专业外语课程合格成绩单);大学专科毕业生外语证书不作要求。 3.须参加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招聘考核,考核成绩达到录用标准。 4.须参加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的教师职业素质测试,测试结果达到均值及以上。 5.品貌端正,学习优良,身心健康。 6.须符合学校对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社会人员 1. 招聘本市社会人员(即从我区教育系统外或外区县引进人员) (1)学历要求。 须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专科学历或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或为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或持有市级及以上教学比赛等第奖的应聘人员,学历条件可放宽为职后进修获得。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同时须具有相应学位。 (2)须是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区(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持有区(县)级及以上教学类竞赛等第奖。30周岁及以下的社会人员,可不作此项要求,但需经过学校考核。 (3)须符合招聘应届毕业生规定的各类从业资格要求。 (4)身心健康,且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如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即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须参加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招聘考核,考核成绩达到录用标准。 (6)须参加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的教师职业素质测试,测试结果达到均值及以上。 (7)须符合学校对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8)体检:对招聘考核成绩达到录用标准的、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新区事业单位招聘录用工作人员执行,幼儿园应聘人员还须符合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规定的体检标准。 注:按照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资格等条件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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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浦东新区川沙镇场署街1号 |
邮编:201200 |
联系人:张燕飞 |
联系电话:58372522*806 |
学校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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