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须经面试资格审查,届时需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生可持学生证及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教师资格证、有效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等,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报考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验、相关资格的还需出具工作经历证明、获奖证书。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报名时打印的《平原示范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2份。
报考人员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与确认时间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要及时查看网上发布的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面试及体检的后果自负。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单位及其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者、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直接电话通知),但从面试通知单与须知发放起出现空缺不再递补。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或试讲加答辩的方式,具体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同一单位及其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未能实现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对体检未到的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体检人员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项目和标准,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六)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聘用人员确定后,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2015年应届毕业生因未到毕业时间未能办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的,聘用手续顺延,但最晚不得超过2015年7月底。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岗位要求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属于在职的(含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示范区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到聘用审批机关备案。
四、组织领导及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工作由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xx.lss.gov.cn)和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pingyuanxinqu.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以上两个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0373-7553036
监督电话: 0373-7553028
近年来,发现社会上个别不法分子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之机搞诈骗活动,望广大考生提高警惕,不要相信社会上的虚假及欺诈信息,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本次招聘不办任何培训班,不指定任何教材。
五、纪律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第27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自始至终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将受到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平原示范区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本公告由平原示范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平原示范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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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 |
用人 |
单位 |
拟招聘 |
岗位 |
招聘 |
学历 |
年龄 |
专业 |
其他条件 |
备注 |
平原 |
平原外国语学校 |
全供 |
初中教师 |
01 |
7 |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取得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
语文 |
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 |
聘用后在聘用单位服务期至少5年 |
全供 |
02 |
5 |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 |
数学 | ||||||
全供 |
03 |
10 |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 |
英语 | ||||||
全供 |
04 |
3 |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 |
政治 | ||||||
全供 |
05 |
3 |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 |
历史 | ||||||
全供 |
06 |
3 |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 |
地理 | ||||||
全供 |
07 |
3 |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 |
生物 | ||||||
全供 |
08 |
1 |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 |
物理 | ||||||
全供 |
09 |
1 |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 |
化学 | ||||||
全供 |
10 |
2 |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 |
体育 | ||||||
全供 |
11 |
1 |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 |
音乐 | ||||||
全供 |
12 |
1 |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 |
美术 | ||||||
全供 |
13 |
1 |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 |
劳技 | ||||||
全供 |
14 |
2 |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 |
信息技术 | ||||||
全供 |
15 |
1 |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 |
电教管理 | ||||||
全供 |
16 |
1 |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 |
心理辅导 | ||||||
全供 |
17 |
1 |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 |
图书管理 | ||||||
全供 |
18 |
5 |
本科及以上(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 |
40周岁以下 |
语文 |
1、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 | ||||
全供 |
19 |
5 |
本科及以上(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 |
数学 | ||||||
全供 |
20 |
5 |
本科及以上(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 |
英语 | ||||||
平原 |
滨湖 |
全供 |
21 |
7 |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语文 |
具有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 |
聘用后在聘用单位服务期至少5年 | |
全供 |
22 |
7 |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 |
数学 | ||||||
全供 |
23 |
4 |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 |
英语 | ||||||
全供 |
24 |
2 |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 |
体育 | ||||||
全供 |
25 |
2 |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 |
音乐 | ||||||
全供 |
26 |
2 |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 |
美术 | ||||||
全供 |
27 |
2 |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 |
计算机 | ||||||
滨湖 |
全供 |
幼儿园教师 |
28 |
9 |
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 |
|
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