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4年12月份邛崃市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25号)和《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规定及用人单位的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邛崃市部分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共21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5年7月31日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
“应届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是指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35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4.在编在岗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7.具体岗位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2014年下半年邛崃市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条件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读的非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6.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从2014年11月18日00:00至12月2日23:59。
照片审核从2014年11月18日09:00至12月2日17:00。
资格审查从2014年11月19日09:00至12月3日17:00。
网上缴费从2014年11月19日09:00至12月4日23:59。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www.cdpta.gov.cn)。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2014年下半年邛崃市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条件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应聘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2014年下半年邛崃市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交《2014年下半年邛崃市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个工作日,登陆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截止时间:2014年12月4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凭有关证明于2014年12月16日前的工作日内可办理退费手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办理;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办理;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办理。退费手续办理地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电话:028—86150916)。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2014年下半年邛崃市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并于2014年12月17日至20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名额与报名人数之比一般不得低于1∶5。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后可放宽至1:3。放宽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4年12月5日通过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lrsldj.gov.cn/)公布。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可于2014年12月10日前的工作日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参加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的统一笔试,面试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4年12月20日(星期六),详细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
3.政策加分。应聘人员中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的大学生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4年12月18日17:00前的工作日内到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四川省邛崃市临邛镇司马大道168号3楼,联系科室:人事管理科,电话:028-88791289)递交下列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1)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
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15日内通过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lrsldj.gov.cn/)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5.查分申请。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不受理成绩核查申请。
(二)原件核对校验
1.原件校验通知。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名单与笔试成绩一起公布。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原件校验名单。原件校验合格者,参加面试;原件校验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2.原件校验时间。2015年1月5日至1月6日。
3.原件校验地点。邛崃市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地址:四川省邛崃市临邛镇司马大道168号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院内,联系电话:028-88793300)。
4.原件校验需提交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2)1寸免冠近照2张。
(3)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2014年下半年邛崃市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
5.原件校验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6.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缺额,按考生岗位笔试折合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递补人员原件校验在2015年1月8日进行。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开考比例。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比例开考。同一招聘岗位的面试考生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1:3开考比例的,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按1:2比例进行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由招聘主管机关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第三十条(二)款规定办理。岗位调整情况将在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lrsldj.gov.cn/)公布。
4.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六、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折合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排序)。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lrsldj.gov.cn/)公布。
(一)体检由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主管机关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招聘主管机关根据拟聘人员报考岗位确定聘用单位后在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lrsldj.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报到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聘用人员原则上在本市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本市。
(四)拟聘人员如系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五)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咨询及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邛崃市纪委派驻邛崃市人社局监察组,028-61781062)。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61781172)。
附件:2014年下半年邛崃市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条件表.rar
2014年11月17日
2014年12月份邛崃市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条件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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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代码 |
主管单位 |
招聘单位 |
财政拨款类型 |
招聘岗位名称 |
岗位 类别 |
拟招聘人数 |
应聘资格条件 |
笔试科目类别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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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或 |
学历 |
年龄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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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01 |
邛崃市教育局 |
邛崃市固驿镇新安幼儿园2名 |
全额拨款 |
幼儿园教师 |
专业 |
21 |
学前教育类(幼儿教育、早期教育、儿童英语) |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
年龄35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具备幼儿园教师 |
教育公共 |
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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