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湖区教育局招聘教师简章
举办日期:2014-12-03
举办时间:09:00-11:30
举办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学十六楼141室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吸纳优秀人才,根据《武汉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武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及《武汉市教育局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暨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意见》相关精神,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内的中小学、职校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中学、小学教师
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2014、2013年同类高校及学历毕业生中尚未初次就业的人员。
2、职校专业技术人员
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2014年、2013年同类高校及学历毕业生中尚未初次就业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的纪律;
4、具有相关学段教师资格。尚未认定资格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考试和面试,若考试考核合格,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派遣;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方可报名,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后方能派遣。2013年、2014年毕业生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报考区职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暂时不需要教师资格证。
5、身体及心理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6、中、小学教师
(1)年龄在2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内,硕士研究生可适度放宽年龄限制。
(2)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学位,计算机二级水平(理科类)或课程考试合格(文科类),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以上(语文教师达到二级甲等),且具有湖北省(含全国其他省级)派遣资格。
7、职校专业技术人员
年龄在2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内,硕士研究生可适度放宽年龄限制;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学位且具有湖北省(含全国其他省级)派遣资格。
三、岗位设置
四、招聘程序
1、武汉市人社局、武汉市教育局统一发布招聘公告,武汉市人社局统一组织网上报名。东西湖区教育局对应聘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
2、武汉市人社局统一组织笔试。东西湖区教育局对面试人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东西湖区人社局组织面试、体检、考核。
3、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规定公布招聘结果和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间没有不良反应或经查举报投诉不实的,办证聘用备案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举报投诉查证属实,符合取消聘用情况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
五、考试内容
(一)笔试
由武汉市人社局统一组织,笔试内容分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综合知识由武汉市人社局统一命题,专业知识由武汉市人社局委托武汉市教育局命题。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综合知识比重为7:3,即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占70%,综合知识科目占30%。
笔试结束,按照岗位计划的1:3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考生。面试工作由区人社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六、工资待遇
凡被录取的人员享受公办学校教师待遇,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每月除享受基本工资及70%绩效工资以外,享受与当地公务员水平相当的公积金、医保、生育保险、工伤保险、节假日补贴及年终两个月奖励工资。
六、报名及笔试、面试时间安排
1、报名考试:根据全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统一要求进行。
2、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招聘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东西湖区将成立东西湖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招聘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2、加强协调配合
相关部门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密切协调配合,确保招聘工作圆满完成。
3、加强纪律监督
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制度和招聘程序,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行为,要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确保招聘工作公正严明。
东西湖区教育局
二O一 四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