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广播影视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人,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政治立场坚定;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六)有正式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携带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
(七)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即出生时间在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八)其他具体要求见《新疆广播影视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面向全国范围公开招聘。
三、发布招聘信息: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www.xjrs.gov.cn)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1年12月26日至2012年1月13日。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2年1月2日至2012年1月13日
(二)报名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团结路830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广播影视译制中心大楼514办公室。
(三)报名联系人:关建伟
联系电话:0991-77561387756136
(四)报名需带材料:考生本人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有正式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携带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填写《报名登记表》,由新疆广播电影电视局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
(五)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职位,不得多报。
(六)考生应严格按职位条件、要求报名,凡不符合职位条件、要求以及弄虚作假的按规定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招考单位通知本人,进入考试环节。考试用汉语进行考试,对非母语言考试者不加分,考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1、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命题。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
(1)笔试
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专业知识等内容。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出现放弃笔试人员,在通过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面试
面试内容分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参加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基础上,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若出现放弃面试人员,可在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使用汉语作答。纪检委驻新疆广播电影电视局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刘波全程监督面试过程,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总分计算方法:笔试×50%+面试×50%。
考试成绩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公示3天,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报考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及政审:根据总成绩按照拟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地点待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主要考察政治素质、现实表现等方面内容。
七、公示: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录人员,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反映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经核实取消录用资格。
八、录用。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学校将公布录用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组织实施。此次公开招聘由新疆广播电影电视局自行组织实施。
十、招聘监督。为增加招聘工作的透明度,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疆广播电影电视局纪检组(监察室)全程参与此次招聘工作。
监督人:木合塔白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副主任科员
监督电话:0991-3689707
监督人:刘波驻新疆广播电影电视局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监督电话:0991-7756339